【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01/2005信息】 问: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因我厂
的厂房有限便将产品寄存在一家机械厂的仓库内。日前,机械厂的仓库因产权纠纷已
起诉到法院,法院对此尚未作出裁定。当地税务人员据此责令我厂缴纳该仓库的房产
税。请问,“我厂并非仓库的所有人,税务部门为什么向我们征收房产税?”
答:《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
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
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机械厂的仓库因产权纠纷诉诸法院,在法院对此尚未作出裁定前,你们厂作为仓库的
使用人,依照有关规定应该缴纳该仓库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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