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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录入时间:2005-01-25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25/2005信息】 问:我公司主要开展灯箱广告业务。 我们为客户开具的发票上注明广告费,除按5%征收营业税外,还需要按4%征收文 化事业建设费吗?   答:应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7月7日发 布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人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 广告业(包括广告代理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为3%,其 计费依据为交纳营业税的营业额,少数地区征收标准高于该办法规定征收标准,根据 当地情况需要保留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 继续执行。(bt200501045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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