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12/24/2004信息】 问:作为个人所有的无形资产中的著作权
作为资产投资到一个公司,以增加该公司的实收资本,请问这种行为应否缴纳个人所
得税?
答:如符合《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情形,或个人以无
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如有所得,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根据《
营业税税目注释》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投
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如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定期取得固定收入的行为,其收入应按“转让无形资产”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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