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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有无减免规定

录入时间:2004-12-2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4/2004信息】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以缴费人应缴娱乐业、 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作为计征依据的,现行政策没有对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减 免规定,因此,文化事业建设费也就不存在减免的问题。只要缴费人提供了娱乐业、 广告业营业税应税劳务并取得收入,就应该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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