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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货合同如何贴花

录入时间:2004-12-2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4/2004信息】 问:我厂为生产电线的企业,与另一家生 产钢丝的公司签订了一份易货合同,由我公司向该公司提供价值为50万元的产品, 该公司向我公司提供价值60万元的钢丝,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付款补足,请问该如何 缴纳印花税?   答: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易货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税目范围。它 是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即在一份以货换货的合同上记载着两项经济事项, 反映着双重合同关系。因此,易货双方应按易货总额(110万元)依万分之三的税 率贴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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