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计税标准如何确定
录入时间:2003-12-2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4/2003信息】 某人是一个体工商户,咨询:房产税的计
税标准如何计算,内地与外商是否相同?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如何确定?私有住房用于
经营,时间不满一年,怎样计算房产税?
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台港澳同胞投资企业以及外籍个人、台港
澳同胞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其他单位和个人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私有住房用于经营的,按用于经营部分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具体标准
由市、县税务局确定)后的余值,依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如果用于出租,按
年租金收入依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如果出租给他人用于居住的,按年租金收
入依4%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私有住房用于经营,时间不满一年的可按月换算计征,超过15天的按全月计算,
不满15天的免予缴纳。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逾期未申报缴纳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i20031203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