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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闲置房产应缴房产税

录入时间:2003-04-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1/2003信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 来越激烈,一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因此受到限制,有的濒临倒闭。福建省某棉纺厂就是 一个现实的例子。该厂共有6个生产车间,由于多种原因,只有4个车间生产棉纺品, 另外2个车间停产整顿。对于这2个车间的房产税问题,厂方认为不必缴纳,而税务机 关则认为必须缴纳。那么这部分房产到底要不要缴纳房产税呢?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闲置房产的房产税问题的批复》(闽地税函 [2002]39号),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性质的税,对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未特别规定减免 房产税的房产,不论是否使用,均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6) 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所称“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是指整个企业停产,经批准才 可免征房产税,对企业部分车间停产闲置的房产,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因此,该 棉纺厂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ar20030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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