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闲置房产应缴房产税
录入时间:2003-04-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1/2003信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
来越激烈,一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因此受到限制,有的濒临倒闭。福建省某棉纺厂就是
一个现实的例子。该厂共有6个生产车间,由于多种原因,只有4个车间生产棉纺品,
另外2个车间停产整顿。对于这2个车间的房产税问题,厂方认为不必缴纳,而税务机
关则认为必须缴纳。那么这部分房产到底要不要缴纳房产税呢?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闲置房产的房产税问题的批复》(闽地税函
[2002]39号),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性质的税,对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未特别规定减免
房产税的房产,不论是否使用,均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6)
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所称“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是指整个企业停产,经批准才
可免征房产税,对企业部分车间停产闲置的房产,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因此,该
棉纺厂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ar20030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