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账簿”印花税怎么算
录入时间:2003-03-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3/31/2003信息】 请问《印花税纳税申报表》中“资金账簿”
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如何计算缴纳?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
文件:“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
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另外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相关规定,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
行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你单位应该于账簿启用时根据“实收资本”
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按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应纳税额,当应纳税额小于或等
于500元时,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章注销或者画销;
当应纳税额超过500元时,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
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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