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09/17/2002信息】 问:某公司租赁了商场一层做超市,以每
年销售额的千分之1.6作为租金。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预交了
15000元的印花税。请问:常理来说,企业一份合同只是交纳一次印花税,但是该租
赁合同的金额随销售额每年都会有变动,这样的印花税应该怎么缴?本来15000元就
是预交的,想知道以后每年都要预交吗?如果每年的销售额增加的话。那怎么办?
答:无法确定税基则可以采取预缴。年终汇算的方式。可与税务部门协商,次月
计算上月应交印花税,企业作记录备查。下年一月清缴。印花税应该是每年都要缴的,
就像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一样,每次增资都要增贴印花。(b20020912002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