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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对以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录入时间:2002-09-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5/2002信息】 答:集资建房是指政府、机关团体、企事 业单位出面组织,由城镇居民、单位职工投资或参与部分投资建设住宅的一种形式。 目前,各地集资建房的具体作法大多是由个人出住宅工程的建造成本,单位补贴一部 分征地、拆迁费用及小区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政府给予减免有关收费来扶持建 造住宅。其中个人集资部分有的超过了住宅本身的建造成本,还负担了一部分征地或 配套设施费;有的则数额较小,甚至不及住宅本身的建造成本,集资的名目也不统一。 政府、企业、机关、单位出面组织的集资建房实际上是采用预收房款的形式,将 房屋所有权卖给城镇居民或单位职工,因此属于房屋买卖的一种形式,应按预付集资 款总额征收契税。(ad200207019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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