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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建费附加停征

录入时间:2002-09-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2/2002信息】 问:某公司属国有控股企业,现在是否还 在征收交通建设费附加费,而该公司是否应缴纳交通建设费附加费? 答:最近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其中第 103项就是“交通建设费附加费”(财综[2002]24号),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停止征收。 虽然该项规费已经停征,但对于此前欠缴的,税务部门仍要求清理补缴。 (m200208058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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