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的家教收入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2-08-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6/2002信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教育投
入的加大,以家教(包括举办各类学习班、培训班,下同)为主的教育产业越来越兴旺。
从事家教的个人,你知道自己应如何纳税吗?笔者结合现行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对
个人从事家教取得的收入如何纳税作具体介绍。
一、税法和相关法规对个人取得的家教收入征免税、费的规定
(一)征收税、费的规定
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家教的人员应按规定向取得收入所在地的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本
文不考虑地方性规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家教收入属营业税“文
化体育业”税目的征税范围,从事家教的人员应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发明电(1994)2号文件
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
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例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处地段
的不同具体细分为三档: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
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6]658号文件对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如何
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了以下明确规定:
1.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
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
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办
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
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
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免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个人从事家教取得的收入是
否免征营业税作了相应的规定,笔者综合归纳如下:
1.个人举办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相关以及为农民获得农
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学生勤工俭学,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个人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
免征营业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某市一高校退休教师王某2002年4月举办美术培训班(无执照),一次性取得收入
50000元,计算王老师应缴纳的税、费(不考虑地方性规费)。
依据税收法规规定,王老师应纳的税、费分别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50000×3%=150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500×7%=105(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1500×3%=4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500-105-45)×(1-20%)]×20%=7736(元)
三、如何申报、缴纳应纳的税、费
1.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和纳税地点的规定
税法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与营业税同时申报缴纳。
2.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地点的规定
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
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自行申报纳税的纳
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
以上取得所得的,可以由纳税义务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变更纳税地点,
应当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无须办理执照从事家教的人员取得的家教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计
税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自行申报纳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从事家教的人
员取得的家教收入,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计税规定计算应纳税
额并申报纳税。
3.纳税期限的规定
(1)营业税纳税期限的规定
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
纳税期限,自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
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内申报
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的规定
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
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
在次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i200207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