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售购住房应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2-07-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1/2002信息】 个人买房、换房、出售旧房能够享受哪些
税收优惠?个人售、购住房应如何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
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
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
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
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如何正确计算和缴纳个人出售住房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字[1999]278号文件对此作了如下规定: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
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
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己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
减去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价款、向财政或原
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
制度改革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三)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
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
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
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
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
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二)个人出售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
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己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
己按规定向财政或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
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
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三)个人出售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
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
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
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
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四、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
个人所得税。
如何正确计算个人售、购住房应纳的税、费举例计算如下:
某市市区内,张三2000年3月出售1幢单门独院的高级住宅给李四,售价为800000
元,1997年4月,张三购买此住宅的价格为600000元(含各种税、费);王五2000年1月
将自己用50000元的价格(含各种税、费)购买并居住2年的普通住宅(某生活小区5楼2
室1厅商品房)出售给黄六居住,售价为60000元。2000年4月,王五按市场价重新购买
普通住宅1套(某生活小区3楼3室1厅商品房)用于自住,买价为100000元;肖红按房改
政策规定第1次以35000元的成本价购买2室1厅公有普通住宅1套用于自住。上述售、
购房者均按规定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按规定肖红只办理房屋产权证)。该
省人民政府规定契税税率为4%,由当地财政机关征收。问以上各位在售、购住房时
各自应纳多少税、费(本文不考虑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其他规费)?
依照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l0号、[1999]278号文件规定,
张三、李四、王五、黄六、肖红应纳税、费分别计算如下:
一、张三应纳税、费的计算
1.应纳营业税的计算
因张三出售的是高级住宅,不能享受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的减、免税优
惠政策,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销售不动产”税目依5%的适
用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营业税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张三应纳营业税为:800000元×5%=40000元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发明电[1994]2号
文件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的税费。纳税人所在地在
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
张三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40000元×7%=2800元
张三应纳教育费附加为:40000元×3%=1200元
3.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张三售房属财产转
让,售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依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张三售房合同应纳印花税为:800000元×0.5‰=400元
4.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因张三出售的是高级住宅,不符合财税字[1999]210导文件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
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缴纳
土地增值税,其计算公式为:
A,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一扣除项目金额
B.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C.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也可按下列速算公式计算: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应纳税额=增值额×30%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应纳税额=增值额×40%一扣除项目金额×5%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应纳税额=增值额×50%一扣除项目金额×15%
d.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应纳税额=增值额×60%一扣除项目金额×35%
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包括以下几项: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c.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d.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e.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张三售房的土地增值额为:800000元-600000元-40000元-2800元-1200元-400元
=155600元
增值率为:155600元/(600000元十40000元十2800元十1200元十400元)×100%
=24.1465%
由以上计算结果可知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因此,张三应纳土地增值
税为:155600元×30%=46680元
5.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张三售房所得应按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计税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财产
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
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张三售房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0元-6000OO元-40000元-2800元-1200元-400元-
46680元=108920元
张三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8920元×20%=21784元
张三应纳税、费合计为:40000元+2900元十1200元十400元十46680元十21784元
=l12864元
二、李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李四购房合同应按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依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李四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
地使用证时,每证应按5元缴纳印花税。
李四应纳印花税合计为:800000元×0.5‰十2件×5元/件=410元
2.应纳契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契税由购房者缴纳,
因李四购买的是高级住宅,不能享受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的减、免税优惠,
应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
依据×税率
李四应纳契税为:800000元×4%=32000元
李四应纳税额合计为:410元+32000元=32410元
三、王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营业税的计算
依照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王五取得的售房收入免纳营业税。
2.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王五售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依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其应
纳印花税为:60000元×0.5‰=30元
王五重新购买商品房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每证应按5元缴纳印花税,
其购房合同应按“购销合同”税目依0.3‰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王五购买商品房的合同应纳印花税为:100000元×0.3‰=30元
王五应纳印花税合计为:30元+2件×5元/件+30元=70元
3.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依照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王五取得的售房收入免纳土地增值税。
4.应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的计算
依照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规定,王五售房应在输产权过户手续前,将应缴纳
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即:王五2001年
1月应缴纳纳税保证金为:(60000元-50000元-30元)×20%=1994元
因王五2000年4月重新以市场价购买普通住宅用于自住,其购房价款大于原售房
价款,依照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的规定,王五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部退还已
缴纳的纳税保证金1994元。
5.应纳契税的计算
王五购买普通住宅用于自住,符合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减半征收契税的规定,
王五应纳契税为:100000元×4%×50%=2000元
王五在售、购住房过程中实际缴纳税款合计为:70元+2000元=2070元
四、黄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黄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每证应按5元缴纳印花税,购房合同应
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依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黄六应纳印花税合计为:2件× 5元/件+60000元×0.5‰=40元
2.应纳契税的计算
黄六购买普通住宅用于自住,符合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减半征收契税的规定,
黄六应纳契税为:60000元×4%×50%=1200元
黄六应纳税额合计为:40元+1200元=1240元
五、肖红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肖红购买公有住房,属于单位将房产转让给肖红,肖红办理房屋产权证应纳印花
税5元,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依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肖红应纳印花税合计为:5元+35000元×0.5‰=22.50元
2.应纳契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规定,肖红以成本价第一次
购买公有住房免缴契税。
肖红应纳税额合计为22.50元。
纳税人可参照上述规定和计算方法计算和缴纳售、购住房中应纳的税、费,如果
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到当地财税机关询问。(i200206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