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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内部的铁路专用线收取使用费如何征税

录入时间:2002-04-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7/2002信息】 问:现在有一些企业利用其内部的铁路专 用线为客户提供服务,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该如何征税? 答:对企业利用其铁路专用线为客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使用费应区别以下两种情 况确定征税: 一种情况是:在销售货物的同时,向购贷方提供其所属的铁路专用线运输使用, 应属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另一种情况是:如企业不销售货物给对方,而只是有偿提供其所属的铁路专用线 给对方使用,则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ad200202018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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