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理税顾问:营业税--运输企业营业税应纳税额
录入时间:2002-04-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2/2001信息】 计算及会计核算举例
[例1]北国汽车运输公司2001年10月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运输收入 4000000元
装卸收入 800000元
堆存收入 500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 1200000元
其中: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300000元
技术转让收入 600000元
“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表明,企业当月将其拥有仓库一座出售,取得价款
300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分别核算不
同税目的营业额,按不同税目的适用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
企业的运输业务收入和装卸业务收入应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应按3%税率
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4000000+800000)×3%
=4800000×3%
=144000元
企业的堆存业务收入,按照税法规定,应属于“服务业”税目,应按5%税率征
收营业额,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500000×5%
=25000元
则企业经营收入应纳营业税为:
应纳税额=144000+25000
=169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运税金及附加 16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69000
对于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按照税法规定,属于“服务业”税目,应按5%税率征
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300000×5%
=15000元
对于技术转让收入,按照税法规定,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应按5%税率
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00000×5%
=30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应纳营业税为:
应纳税额=15000+30000
=45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的营业税,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4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5000
对于企业出售房屋收入,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按5%税率征税。其应纳税
额为:
应纳税额=3000000×5%
=15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50000
则月终企业“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资料如下:
表2-2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借 方 贷 万
略 55000
55000
55000
169000
45000
150000
合计 165000 364000
则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应补缴税款为:
应补缴税款=364000-165000
=199000元
实际补缴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99000
贷:银行存款 199000
[例2]东方港2000年11月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装卸收入 180000元
堆存收入 200000元
港务管理收入 240000元
代理业务收入 120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 640000元
其中: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40000元
技术转让收入 50000元
月末,企业应当根据不同业务分别计算其营业额和应纳营业税:
(1)企业计算经营收入应纳营业税
按照税法规定,装卸收入、港务管理收入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按3%税率
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80000十240000)×3%
=420000×3%
=12600元
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入属于“服务业”税目,按5%税率征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000+120000)×5%
=16000元
则经营收入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2600+16000
=286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运税金及附加 28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8600
(2)企业计算其他业务收入应纳营业税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40000×5%
=2000元
技术转让收入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
为:
应纳税额=50000 ×5%
=2500元
则其他业务收入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0+2500
=45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4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500
[例3]某铁路分局2001年10月有关资料如下:
运输收入 16400000元
内部供应和销售收入
代办工程业务收入 6000000
其他运输业务收入 2400000
技术转让收入 1200000
另外,企业将其拥有的房屋出售,获得2400000元。
月末,铁路分局应当根据各项业务的营业收入计算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
(1)运输收入应纳税额
按规定,运输收入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应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
税额为:
应纳税额=16400000×3%
=492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运输税金及附加 49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92000
(2)内部供应和销售收入应纳税额
对于企业内部供应和销售收入,由于它涉及不同税目应税行为,按规定应分别核
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分别按不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中代办工程业务收入属于
“建筑业”税目,按3%税率征税;其他运输收入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按3%
税率征税;技术转让收入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应按5%税率征税。其应纳税
额为:
代办工程业务收入应纳税额=6000000 ×3%
=180000元
其他运输业务收入应纳税额=2400000×3%
=72000元
技术转让收入应纳税额=1200000 ×5%
=60000元
内部供应和销售收入应纳税额=180000+72000+60000
=312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 31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12000
(3)出售房屋收入应纳税额
出售房屋收入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
为:
应纳税额=2400000×5%
=12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0000
[例4]某航空公司2001年8月有关收入资料如下:
运输收入 36000000元
通用航空收入 12000000元
机场服务收入 7000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 2600000元
地面运输收入 1200000元
广告收入 2000000元
代理国际国内运输业务手续费收入 800000元
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 600000元
另外,企业将拥有的房屋两间出售给其他单位,获得价款收入2500000元。
月末,航空公司按规定计算本月各项收入应纳营业税:
按照税法规定,民航企业的运输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机场服务收入都属于“交
通运输业”税目,应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36000 000+12000 000十7000000)×3%
=1650 000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6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650000
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技术转让收入”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应按5%税
率征收营业税;地面运输收入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应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广告收入,代理国际、国内运输业务手续费收入,都属于“服务业”税目,应按5%
税率征收营业税。
技术转让收入应纳税额=2600000×5%
=130000元
地面运输收入应纳税额=1200000×3%
=36000元
广告业务收入应纳税额=2000000×5%
=100000元
代理国际、国内运输业务手续费收入应纳税额=800000×5%
=40000元
则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30000+36000十100000十40000
=306000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30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06000
出售房屋收入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
为:
应纳税额=2500000×5%
=1250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5000
企业9月份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结清8月份税款,按规定应补缴少缴的税款:
应补缴税款=211100-189000
=22100元
2-3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借 方 贷 方
略 63000
63000
63000
165000
33600
12500
合 计 189000 211100
企业按规定补缴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2100
贷:银行存款 221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