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理税顾问:房产税--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4-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5/2002信息】 [例1]东华商场有营业兼办公楼一幢,库
房二座,“固定资产--房屋”账面原值为80000000元。2001年6月1日,企业将一座原
值为14000000元的库房租给其他单位使用,每年收取租金收入1200000元。当地政府
规定,按房产原值扣除30%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1.2%
计算纳税。则按房产余值计算的应纳税额为:
年应纳税额=80000000×(1-30%)×1.2%
=672000元
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672000÷12
=56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从1月末到5月末,每月末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5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56000
按照规定,对于出租房屋取得租金的房产,应按其租金收入适用12%的年税率纳
税。则从7月末开始,对于出租的厂房应按租金收入计算纳税,而对其他房产继续按
计税余值计算纳税。
按房产余值计算的应纳税额:
年应纳税额=(80000000-14000000)×(1-30%)×1.2%
=554400元
月应纳税额=554400÷12
=46200元
按租金收入计算的应纳税额为:
年应纳税额=1200000×12%
=144000元
月应纳税额=144000÷12
=1200元
每月合计应纳税额=46200+1200
=582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从6月末开始,每月末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58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58200
[例2]某进出口公司1月1日拥有房产原值为15000000元,其中有一部分房产为企
业所办幼儿园使用,原值为4000000元。8月16日企业新建办公楼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
原值为9700000元。当地政府规定,按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应纳税额。
按规定,企业办的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则从1月末开始到8月末,企
业应纳房产税税额为:
年应纳税额=(15000000-4000000)×(1-20%)×1.2%
=11000000×0.8×1.2%
=105600元
月应纳税额=105600÷12
=88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从1月末开始到8月末,每月末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8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8800
按照规定,对于新投入使用的房产,应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则对于
企业新投入使用的办公楼,应从9月份开始计算房产税。其应纳税额为:
年应纳税额=9700000×(1-20%)×1.2%
=93120元
月应纳税额=93120÷12
=7760元
则从9月份开始,每月应纳税额为:
月合计应纳税额=8800+7760
=1656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从9月末开始,每月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6560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1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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