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理税顾问:企业所得税--事业单位应纳税额计算举例(一)
录入时间:2002-03-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6/2002信息】 事业单位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分为
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化事业单位,它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作为企业计
征企业所得税;另一种是一般事业单位,它们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作
为事业单位计征企业所得税。由于两种情况的事业单位在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申
报表的填制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下面分别这两种情况加以讲解。
一、企业化事业单位应纳税额的计算
如前所述,企业化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按规定采用企业的所
得税纳税申报表(见表18-5),作为企业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化事业单位在具
体计算纳税额时,应当分四个步骤:第一步是将单位当期实现应税收入总额减去当期
的扣除项目,计算出当期的纳税调整前所得;第二步是在纳税调整前所得的基础上进
行纳税调整,即加上纳税调整增加数,减去纳税调整减少数,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
第三步是在纳税调整后所得的基础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减去免税所得,计算出应
纳税所得额;第四步则是在应纳税所得额基础上计算出企业当期的应缴所得税额。
(一)计算纳税调整前所得
1.收入总额的确定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化事业单位当期的收入总额,由销售(营业)收入、特许权使
用费收益、投资收益、投资转让净收益、租赁净收益、汇兑净收益、资产盘盈净收益、
补贴收入、其他收入等八项收入构成。其具体内容和确定方法为:
(1)销售(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基本业务取得的
收入,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和废旧物资的收入,技术转让收入(不包括特许权使
用费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出租、出借
包装物收入(含逾期的押金), 自产、委托加工视同销售的收入。对于企业化事业单
位来说,其向外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通过“产品销售收入”账户本
期发生额确认,其材料销售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通过“其
他业务收入”账户本期发生额确认,转让固定资产收入通过分析“固定资产清理”账
户资料确定,其他有关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资料分析确定。
(2)特许权使用费收益。是指纳税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
以及其他特许权等经营用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取得的净收益。企业化事业单位转让各
种经营用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益作为“销售(营业)收入”,
而企业转让投资用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则应作为投资转让收益。该项收入应
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资料分析确定。
(3)投资收益。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指购买各种债券应计的利
息)、股息性所得(指进行股权性投资取得的股息、分红、联营分利、合作或合股分利
等应计股息性所得)。该项目应通过“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分析确定。转让投
资取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在本项目内反映。
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对于股息性所得:首先,应将股息性所得还原为
税前利润,计入当期的收入总额;其次,如果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等于或者
高于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或者被投资企业由于享受税法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
因而适用的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按照规定不必补税,则该项投资收益属于“免税的
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如果被投资企业不是由于
享受税法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而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低于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的,
应当补缴所得税,其按照规定计算出的税收扣除额应当作为“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
的抵免税额”在确定当期实际应补缴的所得税额时予以扣除。
(4)投资转让净收益。是指纳税人投资资产转让、出售所实现的净收益。该项收
入通过“投资收益”账户发生额分析确定。如为负数则作为投资转让净损失,计入扣
除项目相关项目。
(5)租赁收益。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赁收入减去租赁支出的净额。
该项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租赁收入)和“管理费用”账户(租赁支出)发生
额分析确定。如为净支出则计入扣除项目相关项目。
(6)汇兑净收益。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收入减去汇兑支出后的净额。该项收入通
过“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账户发生额分析确定。如为净支出则作为汇兑净损失计入
扣除项目相关项目。
(7)资产盘盈净收益。是指企业各种存货、固定资产盘盈减去允许在成本费用和
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盘亏、毁损、报废后的净额。该项收入通过“营业外收入”和
“营业外支出”账户发生额分析确定。如为净损失则作为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
失,计入扣除项目相关项目。
(8)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收入,包括企业化事业单位收到
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各项补助收入和专项拨款,减免、返还的流转税和免
税的其他补贴收入。该项收入通过“补贴收入”账户发生额分析确定。
(9)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当期应予以确认的其他收入,包括从下
属单位收取的管理费收入,取得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或附加,债务重组收益,罚款
收入,从资本公积金转入的捐赠资产或资产评估增值,处理债务的收入等因债权人缘
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附加费返还款,包装物押
金收入,接受的捐赠收入等。该项收入通过相关账户发生额分析确定,如“管理费用”
(从下属单位收取的管理费收入)、“营业外收入”(如罚款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由于企业所得税采用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办法,即先按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应
纳税所得额的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税款,或者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
平均数计算缴纳税款。具体预缴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应纳税额的大小具体核
定。
下面通过具体例子说明各月和年度应缴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
[例4]西方出版社2001年1月份损益表如下:
表18-1 损益表
编制单位:西方出版社 2001年1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产品销售收入 1 2800000
减:产品销售成本 2 980000
产品销售费用 3 240000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 40000
二、产品销售利润 7 1540000
加:其他业务利润 9 180000
减:管理费用 10 60000
财务费用 11 40000
三、营业利润 14 1620000
加:投资收益 15 50200
补贴收入 16 -
营业外收入 17 4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8 130000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四、利润总额 25 1580200
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表明,出版社1月份销售材料取得收入560000元;运输
业务收入60000元。
(2)“投资收益”账户表明,出版社当月收到其与某单位联营举办的书店分来的
利润40200元,该联营书店所得税税率为33%。出版社购买的国库券本月应计利息收
入10000元。
(3)“营业外收入”账户表明,出版社当月盘盈产品一批,其净收益为6000元,
罚款收入34000元。
(4)“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表明,企业销售材料的成本为420000元,运输业务的
成本20000元。
(5)“财务费用”账户表明,企业当月收到银行转来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8000元,
应付利息支出48000元。
(6)“管理费用”账户表明,企业当月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费用为:工资
薪金8000元、职工福利费1120元、职工工会经费1200元、职工教育经费900元、固定
资产折旧16000元、无形资产摊销1200元、业务招待费9000元、税金2080元、社会保
障缴款12000元、差旅费2700元、会议费5800元。
(7)“产品销售费用”账户表明,企业当月发生并在产品销售费用中列支的费用
为:广告支出100000元、运输费16400元、装卸费6000元、保险费3000元、展览费
32000元、门市部业务费73600元、委托代销手续费9000元。
(8)“营业外支出”账户表明,企业当月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60000元,向有关
部门支付罚款36000元,向其他企业支付违约金34000元。
则其收入总额为:
销售(营业)收入=产品销售收入2800000+销售材料收入620000
=3420000元
联营投资收益=40200÷(1-33%)
=60000元
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10000+联营分利60000
=70000元
资产盘盈净收益=6000元
其他收入=34000元
收入总额=3420000+70000+6000+34000
=3530000元
[例5]东方日报社2001年损益表如下:
表18-2 损益表
编制单位:东方日报社 2001年度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本年累计数
一、产品销售收入 1 36800000
减:产品销售成本 2 21400000
产品销售费用 3 3700000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 800000
二、产品销售利润 5 10900000
加:其他业务利润 6 1660000
减:管理费用 7 3200000
财务费用 8 2240000
三、营业利润 9 7120000
加:投资收益 10 335000
补贴收入 11 600000
营业外收入 12 82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3 640000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 -
四、利润总额 15 8235000
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表明,报社当年其他业务收入总额为3260000元,其中,
印刷业务收入为1720000元,材料、下脚料销售收入800000元,去年将其拥有的一项
商标权转让给某单位,取得商标权转让费300000元,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440000元。
(2)“投资收益”账户表明,报社当年收到与菜单位举办的联营企业--东方公司
分来的利润255000元,东方公司由于地处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为15%。报社转让其
拥有的北方公司股票20000股,成本为每股6元,转让价格为每股10元,实现投资收益
为80000元。
(3)“营业外收入”账户表明,报社当年实现营业外收入820000元,其中处理债
务实现收入600000元,其他单位因违反合同规定交来的违约金220000元。
(4)“补贴收入”账户表明,报社当年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补贴收入600000元。
(5)“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表明,报社当年其他业务支出为1600000元,其中印刷
业务支出为660000元,材料、下脚料成本为780000元,商标权未摊销成本和转让专利
过程中支付有关费用共计160000元。
(6)“财务费用”账户表明,报社当年计入财务费用的应计利息为2360000元,计
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失为280000元、汇兑收益为160000元,收到银行转来的存款利息
收入240000元。
(7)“管理费用”账户表明,报社当年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费用为:工资
520000元、职工福利费72800元、职工工会经费56000元、职工教育经费42000元、固
定资产折旧350000元、无形资产摊销120000元、递延资产摊销60000元、研究开发费
用310000元、低值易耗品摊销60000元、物料消耗110000元、业务招待费226000元、
车船使用税21000元、房产税8000元、印花税1000元、社会保障缴款560000元、坏账
准备24000元、劳动保护费30000元、差旅费156000元、会议费90000元、保险费84000
元、咨询费6000元、办公费130000元、其他163200元。
(8)“产品销售费用”账户表明,报社当年发生并在产品销售费用中列支的费用
为:广告支出585000元、邮寄费1300000元,运输费18700元、装卸费44000元、保险
费28000元、包装费50000元、展览费360000元、工资300000元、职工福利费42000元、
物料消耗160000元、委托代销手续费320000元、其他业务费324000元。
(9)“营业外支出”账户表明,报社当年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20000元,向有
关部门支付罚款80000元,向其他企业支付违约金60000元,向贫困地区捐赠200000元、
非常损失100000元,赞助支出80000元。
(10)“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表明,报社当年发生火灾,
造成存货损失240000元,保险公司赔偿140000元,实际发生非常损失100000元,已计
入营业外支出。
根据上述资料,企业2001年收入总额为:
(1)销售(营业)收入=36800000+1720000+800000+300000
=39620000元
(2)投资收益:
对于联营利润,由于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本企业所得税税率,应按规定补缴
企业所得税。其应补缴的税额为:
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55000÷(1-15%)
=300000元
应纳税额=300000×33%
=99000元
税收扣除额=300000×15%
=45000元
应补缴所得税税额=99000-45000
=54000元
投资收益=300000元
(3)投资转让净收益=80000元
(4)租赁收益=440000元
(5)补贴收入=600000元
(6)其他收入=820000元
收入总额=39620000+300000+80000+440000+600000+820000
=41860000元
2.扣除项目的计算
按照现行规定,扣除项目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销售(营业)成本,反映纳税人
当期内已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的成本;另一部分是期间费用性质的支出,包括纳税
人当期内发生的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其他作为当期支出的费用,
具体包括工资薪金、固定资产折旧、研究开发费用、利息净支出等25个项目。需要强
调的是,这里的期间费用性质的支出与会计上的期间费用不完全是一个概念,它除了
包括会计上的期间费用以外,还包括在会计上属于营业外支出、投资损失等方面的支
出。下面分别加以讲解。
(1)销售(营业)成本。该项目反映纳税人各种经营业务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以及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发生的相关成本,技术转让发生的直接支出,
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发生的转让和清理费用,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成本,自产、委托
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结转的相关成本。其中,已销售产品的成本可直接通过“产品销售
成本”账户确定,而其他业务的成本,则可通过“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和“固定资产
清理”(指固定资产转让成本)分析确定。
(2)工资薪金。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内实际发生或提取的计入期间费用的工
资、薪金,但不包括应在制造成本、在建工程、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中列支的工资、薪金。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公司经费--工资”和
“产品销售费用--工资”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3)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内实
际提取的全部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减去制造成本、在建工程
中列支的职工福利费后的余额。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职工工会经费”、
“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和“管理费用--公司经费--职工福利费”和“产品销售
费用--职工福利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4)固定资产折旧。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内实际提取的计入期间费用的固定
资产折旧费,不包括计入制造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折旧费”和“产品销售费用--折旧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5)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计入期间
费用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额。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和“管理费用--递延资产摊销”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6)研究开发费用。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
各种技术研究开发支出。该项目可直接根据“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账户当期借方
发生额确定。
(7)租金净支出。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租赁支出大于
租赁收入的净额。如为净收入,即租赁收入大于租赁支出,应作为前述租赁净收益。
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公司经费--租金支出”借方发生额和“其他业务收入
--租金收入”账户当期贷方发生额比较确定。
(8)汇兑净损失。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计人当期财务费用的汇
兑损失大于汇兑收入的净额。该项目可直接通过“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账户当期借
方发生额减去当期贷方发生额后的余额确定。
(9)利息净支出。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利
息支出大于利息收入的净额。该项目可直接通过“财务费用--利息”账户当期借方发
生额减去贷方发生额后的余额确定。
(10)上缴总机构管理费。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实际向总机构支付并在管理费
用中列支的总机构管理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总公司管理费”账户当期
借方发生额确定。
(11)业务招待费。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的业务招
待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12)税金。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年度内实际缴纳并计入管理费用的房产税、车船
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
费用--车船使用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管理费用--印花税”等账户当
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13)坏账损失。该项目反映采用直接转销法的纳税人在本期内实际发生的计入管
理费用的坏账损失。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坏账损失”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
确定。
(14)增提的坏账准备。该项目反映采用备抵法的纳税人本年度内实际提取的计入
管理费用的坏账准备。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坏账准备”账户当期借方发生
额确定。
(15)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实际发生的各种存
货和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损失减去当期发生的盘盈收入后的余额。该项目可通
过“管理费用--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营业外支出--非常支出”、“营业外支
出--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净损失”借方发生额减去“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管理费用--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贷方发生额确定。
(16)投资转让净损失。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对外投资转让、出售所实际发生的
损失。该项目可直接通过“投资收益”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分析确定。
(17)社会保险缴款。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按照国家规定实际为职工缴纳的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金。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管理费用--待业保险费”等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18)劳动保护费。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劳动
保护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19)广告支出。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实际在产品销售费用中列支的广告费用。
该项目可直接通过“产品销售费用--广告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0)捐赠支出。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实际发生的捐赠支出。该项目可直接通
过“营业外支出--捐赠”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1)审计、咨询、诉讼费。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实际发生并计入管理费用的
审计、咨询、诉讼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审计费”、“管理费用--咨询
费”、“管理费用--诉讼费”等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2)差旅费。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实际发生并计入管理费用和产品销售费用
的差旅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差旅费”、“产品销售费用--差旅费”账
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3)会议费。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会议费。
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会议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4)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等销售费用。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实际
发生并计人产品销售费用的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产品
专设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等。该项目可直接通过“产品销售费用--运输费”、“产品销
售费用--装卸费”、“产品销售费用--包装费”、“产品销售费用--保险费”、“产
品销售费用--展览费”、“产品销售费用--门市部业务费”等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
定。
(25)矿产资源补偿费。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
矿产资源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矿产资源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新闻出版单位一般不涉及此项内容。
(26)其他扣除费用项目。该项目反映纳税人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产品
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但无法归入上述项目的其他费用支出。该
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外支出”
等账户的明细账户的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承例4]根据有关资料,西方出版社1月份扣除项目为:
销售(营业)成本=产品销售成本980000+销售材料、废料和下脚料成本420000+
广告业务成本20000
=1420000元
工资薪金=8000元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120+1200+900
=3220元
固定资产折旧=16000元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1200元
利息净支出=48000-8000
=40000元
业务招待费=9000元
税金=40000+2080
=42080元
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60000元
社会保障缴款=12000元
广告支出=100000元
差旅费=2700元
会议费=5800元
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展览费等销售费用
=16400+6000+3000+32000+73600+9000
=140000元
其他扣除项目=罚款36000元+违约金34000元
=70000元
期间费用合计=8000+3220+16000+1200+40000+9000+42080+60000+
12000+100000+2700+5800+140000+70000
=510000元
扣除项目合计=1420000+510000
=1930000元
[承例5]根据有关资料,东方日报社本年度扣除项目为:
销售(营业)成本=21400000+660000+780000+160000
=23000000元
工资薪金=520000+300000
=820000元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728000+56000+42000+42000
=212800元
固定资产折旧=350000元
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120000+60000
=180000元
研究开发费用=310000元
利息净支出=2360000-240000
=2120000元
汇兑净损失=280000-160000
=120000元
业务招待费=226000元
税金=800000+21000+8000+1000
=830000元
提取的坏账准备=24000元
资产盘亏、毁损的报废净支出=120000+100000
=220000元
社会保障缴款=560000元
劳动保护费=30000元
广告支出=585000元
捐赠支出=200000元
审计、咨询、诉讼=6000元
差旅费=156000元
会议费=90000元
运输、装卸、包装、展览等销售费用=1300000+187000+44000+28000+50000
+360000+160000+320000+324000
=2773000元
其他扣除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60000元+物料消耗110000+保险费84000元+办
公费130000元+其他163200元+赞助支出80000元+罚款80000元+违约金60000元
=767200元
期间费用合计=820000+212800+350000+180000+310000+2120000+120000
+226000+830000+24000+220000+560000+30000+585000+200000+6000+
156000+90000+2773000+767200
=1058000元
扣除项目合计=23000000+1058000
=33580000元
3.纳税调整前所得
企业化事业单位当期收入总额减去扣除项目总额,即为企业化事业单位当期的纳
税调整前所得。
[承例4]西方出版社1月份收入总额为3530000元,扣除项目为1930000元,则纳税
调整前所得为:
纳税调整前所得=3530000-1930000
=1600000元
[承例5]东方日报社当年收入总额为41860000元,扣除项目金额为33580000元,
则纳税调整前所得为:
纳税调整前所得=41860000-33580000
=8280000元
(二)纳税调整
纳税调整就是在纳税调整前所得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的有关项目的扣除范围
和扣除标准,对扣除项目进行调整,从而得出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具体来讲,纳税
调整前所得加上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纳税调整减少额,就可得出应纳税所得额。用
公式来表示为: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前所得+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纳税调整额,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等。下面分别具体加以讲解。
(1)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
在会计核算中,工资薪金都是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项目,如生产
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但是,如前所述,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采用计税工资或者其他办法确定准予扣除的
工资薪金支出,两者的差额即为工资薪金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4]该出版社有职工55人,执行企业工资制度,1月份工资总额为60000元,
计税工资标难为每人800元,则:
扣除限额=55×800
=44000元
工资薪金纳税调整增加额=60000-44000
=16000元
[承例5]东方日报社有职工160人,执行企业工资制度,全年支付工资总额
2800000元,其中:报社自办幼儿园职工和医务室职工8人,全年支付工资100000元;
在建工程职工7人,全年支付工资80000元。本地区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960元。
按照规定,在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幼儿园职工工资以及在在建工程中列支的
人员工资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则扣除限额为:
扣除限额=(160-8-7)×960×12
=1670400元
工资薪金纳税调整增加额=(2800000-100000-80000)-1670400
=949600元
[例6]新闻纪录片厂(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实行效益工资。2000年基本工
资为3000000元,经批准提取效益工资2400000元,实际发放2200000元;2001年基本
工资仍为3000000元,经批准提取效益工资2800000元,实际发放3000000元。按照规
定,纳税人在工效挂钩范围内,未实际发放而建立的工资储备基金,在提取年度不得
扣除,在实际发放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据实扣除。这样,在2000年度,
新闻纪录片厂实际提取效益工资2400000元,实际发放2200000元,则2200000元可在
税前扣除,而未实际发放的200000元则不能在税前扣除;2001年提取效益工资
2800000元,实际发放3000000元,则这实际发放的3000000元全部可在税前扣除。
[例7]《文学》杂志社经批准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当年实际发放工
资620000元,在年终清算时发现其中有88000元超过规定的工资标准,按规定不得在
税前扣除。这88000元应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2)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职工福利费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计入与工资
相应的项目,而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1.5%
计提,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应当根据计税
工资总额确定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其与计入有关
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差额即为职工福利费、
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4]西方出版社1月份计税工资总额为44000元,而当月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为
8400元,职工工会经费为1200元,职工教育经费为900元,则:
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44000×14%
=6160元
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44000×2%
=880元
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44000×1.5%
=660元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增加额=(8400+1200+
900)-(6160+880+660)=2800元
[承例5]东方日报社本年度计税工资总额为1670400元,而当年计提并计入有关成
本费用职工福利费为366800元(其中生产成本中列支210000元,制造费用中列支42000
元,产品销售费用中列支42000元,管理费用中列支72800元),职工工会经费为56000
元,职工教育经费为42000元,则:
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1670400×14%
=233856元
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1670400×2%
=33408元
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1670400×1.5%
=25056元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366800+56000+42000)-(233856+33408+25056)
=172480元
(3)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利息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或递延
资产(开办费)。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
准内的利息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财务费用项目的利息支出的差额即为利息
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4]西方出版社因资金困难,经批准向职工集资480万元,年利率12%。1月
份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48000元,全部是应支付给职工集资款的利息。同期商业银
行贷款年利率为9%。按照规定,出版社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不高于同期同类
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在计税时予以扣除;其超过部分,不准予扣除。则:
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4800000×9%÷12
=36000元
利息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48000-36000
=12000元
(4)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业务招待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标准内的业务招待费才能在税前扣除,
其与已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业务招待费的差额即为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4]如前所述,西方出版社1月份实现销售(营业)收入为3420000元,发生业
务招待费为9000元。按照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纳税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
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
元的不超过3‰。具体到月,扣除标准为:月销售(营业)收入在125万元(1500÷12)以
下的不超过5‰,月销售(营业)收入在125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3‰。出版社按规定
的比例计算,当月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250000×5‰+(3420000-1250000)×3‰
=6250+6510
=12760元
由于实际发生额为9000元,低于扣除标准,则这9000元业务招待费在纳税申报时
可全部在税前扣除。
[承例5]东方日报社当年实现销售(营业)收入为39620000元,业务招待费为
226000元。按照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
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3‰。
则: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000000×5‰+(39620000-15000000)×3‰
=75000+73860
=148860元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增加额=226000-148860
=77140元
(5)广告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广告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产品销售费用。但是,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广告费才能在税前扣除,
其与已计入产品销售费用项目的广告费的差额即为广告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4]西方出版社1月份发生广告费支出100000元。按照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
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
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则:
准予扣除的广告费=3420000×2%
=68400元
广告费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100000-68400
=31600元
[承例5]东方日报社当年实现销售收入为39620000元,计入产品销售费用的广告
费支出585000元(其中包括业务宣传费215300元)。按照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
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
后纳税年度结转。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
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下年。则:
当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39620000×2%
=792400元
报社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支出369700元(585000-215300),低于广告费支出扣除
限额,则这369700元全部可在税前扣除。
当年准予扣除的业务宣传费=39620000×5‰
=198100元
其余17200元(215300-198100)不得在税前扣除,也不得结转下年。
(6)赞助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赞助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是,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则已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
的赞助支出全部为赞助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5]东方日报社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赞助支出为80000元,则:
赞助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80000元
(7)捐赠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捐赠支出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是,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捐赠支出才能在税前扣
除,其与已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捐赠额的差额即为捐赠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5]东方日报社本年度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向贫困地区捐赠200000元,用于
建立希望小学。按照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的部分,准予扣除。
东方日报社当年利润总额为8235000元,则当年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
为:
8235000+200000=8435000元
8435000×3%=253050元
则报社当年的200000元捐赠,全部可以在税前扣除。
(8)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折旧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产品
销售费用,而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额则根据发生额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等。但是,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折旧和摊销支出
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项目的折旧、摊销支出的差额即
为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5]东方日报社上一年度兼并某印刷厂,其支付的现金大于该企业的净资产,
形成600000元的商誉,计入无形资产,在十年内分期摊销,每年摊销60000元。而按
照税法规定,商誉不得摊销,则这60000元无形资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成为纳税
调整增加额。则:
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60000元
[例8]《网络时代》杂志社2000年9月份投入设备一台,价值120万元,残值率为
5%。杂志社为加速折旧,折旧年限选为5年,每年提取折旧22.8万元,全部计入管
理费用。而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10年,每年应计提折旧额为11.4万元。则:
允许扣除的折旧额=114000元
折旧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228000-114000
=114000元
(9)坏账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采用直接转销法的企业化事业单位,其坏账损失根据实际
发生额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
定范围和标准内的坏账损失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坏账损失的差
额即为坏账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6]新闻纪录片厂一季度管理费用中有坏账损失200000元,其中有180000元
为其出资举办的一个独立核算企业所欠货款三年以上而被确认为坏账。按照税法规定,
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不得确认为坏账损失,则这180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则:
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200000-180000
=20000元
坏账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200000-20000
=180000元
(10)坏账准备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采用备抵法的纳税人,其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
只有增提的坏账准备才能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
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提取的坏账准备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管理费用项
目的坏账准备的差额即为坏账准备纳税调整增加额。
[例9]北方出版社年末“应收账款”账户余额为2100000元,其中有800000元为其
出资举办的财经书店(独立核算)所欠货款。“应收票据”账户余额500000元,“坏账
准备”账户有借方余额13500元,出版社按规定增提坏账准备24000元。按照税法规定,
关联企业的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而应收票据则可提取坏账准备,则;
允许扣除的坏账准备提取额=(2100000-800000+500000)×5‰+13500
=22500元
坏账准备纳税调整增加额=24000-22500
=1500元
(11)罚金、罚款和滞纳金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罚金、罚款和滞纳金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但
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内的罚金、罚款和滞纳
金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的罚金、罚款和滞纳金的差额即为
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4]西方出版社1月份营业外支出中有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向有关部门支付罚款
36000元,因违反合同规定向其他单位支付违约金34000元。按照规定,纳税人按照经
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等可以扣除,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
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则出版社支付的违约金34000元准予扣除,而向有关部门支
付的罚款36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承例5]东方日报社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向有关部门支付罚款80000元,因违反
合同向其他企业支付违约金和罚款60000元。同样,其支付的违约金和罚款60000元准
予扣除,而向有关部门支付的罚款80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12)存货跌价准备金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于中期期末或年度
终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存货跌价损失,直接冲减当期利润。但是,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已经计入存货跌价损
失项目的存货跌价准备即为纳税调整增加额。企业化事业单位一般不涉及此项准备。
(1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于中期期末或年度
终了,将短期投资的总市价与总成本进行比较,若总市价低于总成本,则可按其差额
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作为投资损失,直接冲减当期利润。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已经计入投资损失
项目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即为纳税调整增加额。企业化事业单位一般不涉及此项准备。
(1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
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
原因,其可收回的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可能恢复,
则可按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作为投资损失,直接冲
减当期利润。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
在税前扣除,因此已经计入投资损失项目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即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电影、新闻出版单位一般不涉及此项准备。
(15)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
除了上述项目外,企业化事业单位还可能会有一些其他项目,在具体的会计核算
中全部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项目而减少了当期利润,但按照税法规定,它们
不能在税前扣除,或者只有部分能在税前扣除,因而在计税时对于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部分应当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或者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没有被确认为收入而按照税
法规定应当作为本期收入,对这部分收入也应当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5]“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表明,报社当年发生的广告业务费中,有40000元
为向市某部门领导支付的广告业务介绍费。按照税法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佣金收入
才能在税前扣除,而条件之一便是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
和个人。显然,某部门领导不属于此类对象,因而向其支付的业务介绍费不能在税前
扣除,这40000元业务介绍费应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例9]《环境报》报社拥有未来广告公司股份的60%。2000年,未来广告公司发
生经营损失500万元,由于报社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对未来广告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此
在收到未来广告公司2000年决算报表时确认投资损失3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账户。
但是按照税法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只能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
投资方企业不得确认投资损失,因此这300万元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损失不能
在税前扣除,应当作为报社的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上述各项纳税调整增加项目的基础上,即可计算出纳税人当期的纳税调整增加
额。
[承例4]西方出版社1月份纳税调整增加情况如下:
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 16000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额 2800
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 12000
广告支出纳税调整额 31600
罚款、罚金和滞纳金 36000
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 98400
[承例5]东方日报社当年纳税调整增加情况如下:
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 949600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额 172480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额 77140
广告支出纳税调整额 17200
赞助支出纳税调整额 80000
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额 60000
罚款、罚金和滞纳金 80000
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 40000
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 1476420
2.纳税调整减少额
在具体计税时,纳税调整减少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研究开发费附加扣除额,
另一部分是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额。
(1)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
按照规定,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的股份制
企业、联营企业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
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实际
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增长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在据实扣除
以外,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附加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就成为企业当年的纳税调整
减少额。企业化事业单位一般不存在此项目。
(2)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额
除了研究开发费附加扣除额以外,如果企业化事业单位还有其他在纳税调整时需
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则其应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应当计入本项目。
[承例9]假如未来广告公司2000年实现盈利500万元,《环境报》报社采用权益法
进行核算,在收到未来广告公司2000年决算报表时,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未来广
告公司实际分配利润300万元,《环境报》报社实际收到利润180万元(300×60%)。
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实际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
配取得的投资收益才能作为股权投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于《环
境报》报社采用权益法确认而没有实际取得的投资收益120万元(300-180),不能计
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应当作为企业当期的纳税调整减少额。
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加上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额,即为当期的纳税调整减少额。
3.纳税调整后所得
企业化事业单位当期的纳税调整前所得,加上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纳税调整减
少额,即为纳税调整后所得。
[承例4]西方出版社1月份纳税调整前所得为1600000元,纳税调整增加额为98400
元,没有纳税调整减少额,则:
纳税调整后所得=1600000+98400-0
=1698400元
[承例5]东方日报社本年度纳税调整前所得为8280000元,纳税调整增加额为
1476420元,纳税调整减少额为0,则:
纳税调整后所得=8280000+1476420-0
=9756420元
(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在纳税调整后所得的基础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减去各项免税所得,即可计算
出电影、新闻出版单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按照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
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弥补亏损期不得超过5年。在具体计税
时,当纳税人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未弥补的亏损时,则首先应当在纳税调整后所得的
基础上,减去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
[承例4]西方出版社1999年发生亏损600万元。2000年盈利400万元,纳税调整后
所得为480万元,全部用来弥补1999年度亏损,尚有120万元亏损尚未弥补。2001年1
月份实现利润160万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698400元。则1月份首先应当弥补以前年
度的亏损120万元。
[例10]南方日报社1998年发生亏损1200万元,1999年盈利140万元,纳税调整后
所得为160万元,年末未弥补亏损为1040万元(1200-160);2000年盈利580万元,纳
税调整后所得为690万元,年末未弥补亏损为350万元(1040-690)。2001年企业实现
利润840万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920万元,则上年度的350万元未弥补亏损可于本年
度全部弥补。
2.免税所得
如前所述,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化事业单位的部分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技术
转让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这些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应当从当期应纳税所
得额中减去。
(1)国债利息收入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国债利息收入和其他债券利息收入一样根据实际发生额计
入投资收益。而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将已经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债利息收入减去。
[承例4]西方出版社1月份投资收益中有其购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10000元。这
10000元在计税时应当减去。
(2)免税的补贴收入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企业化事业单位取得的补贴收入根据实际发生额单独进行
核算,计入当期的利润总额。在前述计算收入总额时,补贴收入也单列项目计入收入
总额。而按照税法规定,事业单位从其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
的专项补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承例5]东方日报社“补贴收入”账户表明,报社当年收到其上级主管部门拨付
补贴收入600000元,该补贴收入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在计税时,这600000元
补贴收入应当减去。
(3)免税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加
在前述计算收入总额时,企业化事业单位收取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或附加等,
应当作为其他收入,单列项目计入收入总额。而按照税法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
收费或附加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
收费或附加,应当减去。
(4)免予补税的投资收益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企业化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
计入当期的利润总额。在前述计算收入总额时,投资收益分别以“投资收益”和“投
资转让收益”两个项目计入收入总额。纳税人的投资收益包括债券利息收入、股息性
所得和投资转让收益。对于股息性所得,由于是税后所得,凡是投资方适用的所得税
税率等于或高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或者被投资企业因享受国家税收法规定的
定期减税、免税政策优惠而使其所得税税率低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投资方不再
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在计算企业当期的收入总额时,股息性所得已
经还原为税前收益,所以在这里扣除的免予补税的投资收益也应该是还原的税前投资
收益。
[承例4]西方出版社1月份收到联营企业分来的利润40200元,还原为税前利润为
60000元。由于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也为33%,所以不必补税,这60000元投资收益
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则:
免税的投资收益=60000元。
(5)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企业化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以及由此发生的
有关成本根据实际发生额单独进行核算,分别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
出”账户,计入当期的利润总额。而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
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
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在前面计算新闻出版单位的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时已经将
其技术转让收入和技术转让支出包括在内,在此应当将当期免税的技术转让所得(技
术转让收入减去技术转让支出)扣除。
[承例6]新闻纪录片厂当年将一项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某单位,取得专利
权使用费100000元,这100000元作为技术转让收益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因此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这100000元技术转让收益应当作为免税所得予以扣除。则:
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100000元
[承例8]《网络时代》杂志社当年将其取得的某项专利技术转让给某单位,取得
专利权转让费500000元,专利权未摊销成本和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支出160000
元,则技术转让收益为340000元。按照规定,纳税人进行技术转让所得,年净收入在
3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应照章纳税。因此杂志社当年取
得的340000元技术转让收益中有300000元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则:
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300000元
(6)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纳税人利用“三废”(即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进行
生产,其取得的收入以及由此发生的有关成本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分别记
入“产品销售收入”和“产品销售费用”账户,计入当期的利润总额。而按照税法规
定,纳税人利用“三废”进行生产的,可以在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由于在计算收
入总额和扣除项目时已经将利用“三废”生产取得的收入和有关的成本费用包括在内,
在此应当将当期内实现的治理“三废”收益(利用“三废”实现的收入减去有关的成
本费用)扣除。企业化事业单位一般不存在此项目。
(7)其他免税所得
除了上述6项免税收益以外,如果企业化事业单位享受其他免税优惠政策,其免
税收益可计入此项目。
3.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化事业单位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减去各项免税所得,
即为企业化事业单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承例4]西方出版社当月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698400元,月初有未弥补的以前年度
亏损1200000元,本月免税所得为:国债利息所得10000元,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
60000元。则西方出版社本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1698400-1200000-(10000+60000)
=1698400-1200000-70000
=428400元
[承例5]东方日报社当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9756420元,没有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
损,本年免税所得为:免税的补贴收入600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9756420-600000
=9156420元
(四)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化事业单位当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即可计算出当
期应缴所得税额,即应纳税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承例4]西方出版社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284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则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428400×33%
=141372元
[承例5]东方日报社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15642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则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9156420×33%
=3021618.6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