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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理税顾问: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举例(五)

录入时间:2002-02-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8/2002信息】 (二)出口业务应纳税额和出口退税额的计 算 对于有出口业务的工业企业,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出口退、免税优惠政策。有关 出口退税的具体内容参见本章第五节相关内容。这里主要介绍有出口企业的工业企业 应纳税额和出口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业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按照规定,对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工业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 货物,实现“免、抵、退”的计算方法。所谓“免”,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 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是指生 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 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 公司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 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 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当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占本 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不足50%时,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顶。 企业应当按规定的退税率和出口货物的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具体计 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 免征、抵扣和退税的退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 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在具体操作中,应分别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则其余额即为本期应纳税额。 (2)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 售额50%及以上的,经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 (3)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本期(季度)出口额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 销售额不足50%时,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顶。 若企业兼营内销业务和外销业务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账反映的,应先对内销 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应退税额: ①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 税率时: 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②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 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③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例11]东港玩具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既有内销业务,又有出口业务。东 港公司向美国某公司出口玩具一批,离岸价格为250000美元,2001年1月6日,办理议 付。1月份,其购进原材料等发生进项税额224400元;内销玩具1100000元,销项税额 为1870000元;外销货物离岸价为1200000美元,当月1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基 准价为1美元=8.20元人民币,玩具的出口退税率为13%。该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采 用“抵、免、退”办法。 对于出口货物,由于按照规定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则在计算出口销售收入时不必 计算销项税额。 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出口的玩具,应按发票等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美国某公司 205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50000 至于其他进项税额、内销业务的销项税额的核算方法与没有出口业务的企业相同。 月末,首先应当计算出不予抵扣的税额: 不予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 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50000×8.20×(17%-13%) =82000元 则当期内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 和退税的退额) =187000-(224000-82000) =187000-142000 =45000元 应纳税额为正数,则这45000元即为当期企业实际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如前所述,在内销业务中,企业把购进货物用于免税项目,应当将其进项税额转 出。 由于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因此在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的情况下,可以把不予抵扣 的税额视作由于将购进的原材料用于免税项目而转出的进项税额。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不予抵扣的税额可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 4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5000 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则应根据出口比例(即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 售额的比例)是否超过50%分别进行处理:若未超过50%,则未抵扣完的税额可结转 下期(季度);若超过50%,则未抵扣完的税额可予以退税。 [承例11]东港玩具公司从2001年2月实际缴纳增值税11700元。3月份开始,应 纳税额为负数,3月末,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为8600元。4至6月份出口玩具550000美 元(离岸价),内销玩具48000000元,销项税额为816000元;当期内购进原材料等确 认进项税额为1254000元。4月1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基准价为1美元=8.30元 人民币。则6月末企业按规定计算其应退税额: 二季度进项税额=1254000元 不予抵扣的税额=550000×8.30×(17%-13%) =182600元 当期应纳(退)税额=816000-(1254000-182600)-8600 =-264000元 出口比例=550000×8.30÷(4800000+550000×8.30) =4565000÷9365000 =48.75% 由于出口比例低于50%,所以当期发生的255400元和3月份结转的8600元应退税 额应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当期不予退税。 [承例9]7至9月份出口玩具980000美元(离岸价);内销玩具6200000元,销项 税额为1054000元;当期内购进原材料等确认进项税额为1620000元。7月1日人民银行 公布的外汇市场基准价为1美元=8.35元人民币。则6月末企业按规定计算其应退税 额: 二季度进项税额=1620000元 不予抵扣的税额=980000×8.35×(17%-13%) =327320元 当期应纳(退)税额=1054000-(1620000-327320)-264000 =-502680元 出口比例=980000×8.35÷(6200000+980000×8.35) =8183000÷14383000 =56.89% 由于出口比例超过50%,所以该企业可以申请退税502680元。 2.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业企业应纳税额和出口退税的计算 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业企业,其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 托方迟(免)税,采取“先征后退”方法计算退税。即企业先按按照增值税的规定计 算缴纳增值税,等产品出口退税手续齐全后,再由主管出口业务的税务机关按选用的 税率审批退税,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 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例12]新远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进出口经营权。2001年1月,当月委托外 贸公司出口产品520000美元。企业购进原材料等的全部进项税额为1260000元,内销 产品6840000元,销项税额为1162800元。该企业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5%,当月1日 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基准价为1美元=8.20元人民币。 对于没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其委托出口产品虽然在出口时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在计算当月应纳税额时仍应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委托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应为: 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 在本例中,中韩新远公司出口货物520000美元,尽管出口时增值税税率为零,仍 应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其销项税额为: 销项税额=520000×8.20×17% =72488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外贸公司提代的账单等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某外贸公司 4264000(520000×8.20) 贷:产品销售收入 3539120(4264000-7248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4880 其他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方法与没有出口业务的企业相同。 企业按规定计算1月份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162800+724880-1260000 =627680元 4月初,企业按规定计算出一季度企业委托出口产品总计1687200美元,则一季度 企业应退税额为: 应退税额=1687200×8.20×15% =2075256元 企业按规定向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4月初实际取得出口退税 款2075256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该企业应在收到出口退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75256 贷:补贴收入 2075256 3.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工业企业退(免)税计算 按照规定,工业企业直接承接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免征本环节的增值税;工业企 业承接来料加工后委托加工其他工业企业加工再收回复出口的,可持凭主管退税的税 务机关出具的“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免征委托加工工缴费增值税。 工业企业以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生产出口货物的,可分别按如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和应退税额: (1)采用先征后退办法 对于企业进料加工采用先征后退办法的,当期应纳税额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 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征税税率) 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 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税率 (2)采用免、抵、退办法 对于工业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抵免、抵、 退办法计算退税额的: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 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占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 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其具体计算步骤及公式与前述有进出口经 营权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完全相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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