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要贴花吗?
录入时间:2002-01-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1/30/2002信息】 某建筑安装企业与某企业签订了工程总承
包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之后,该建安企业又与多家企业签订了部分分包合
同,但没有另外贴花。税务人员发现后,指出这种做法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依
法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企业财务人员不解,他认为:“总承包合同已经缴了
印花税,分包合同就不必再缴了,如果分包合同再缴纳,就出了重复计税的问题。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就三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
同。”因此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都应该缴纳印花税,不存在企业财务人员所说
的“重复计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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