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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理税顾问:增值税——农业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5)

录入时间:2002-01-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8/2002信息】 3.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确定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税 法还规定,销售免税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见本章第五节)。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由于其不能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就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按照规定,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 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其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承例1]志远农场2000年2月19日根据其与附近农户签订的收购合同收购水果一批, 合计为510000元。志远农场在对紫物验收无误后支付全部货款。 在该项业务中,志远农场可直接根据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为 51000元。 在具体核算中,应在支付货款时应当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459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 贷:银行存款 510000 [承例2]2000年12月2日,养殖场从附近养殖户购入水产品一批,用现金价款6000 元。 在这项业务中,按照规定,养殖户销售水产品等,免征增值税,自然其无法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养殖场购进水产品准 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 进项税额=6000 ×10%=600元 在具体会计核算时可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 5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0 贷:现金 6000 按照(94)财税字第060号文件规定,对农业产品收购单位在收购价格之外按规定缴 纳的农业特产税,准予并入农业产品的买价,计算进项税额扣除。 另外,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也可按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承例2]12月9日,养殖场从某个体户手中用现金购入干贝等水产品一批,价款为 2300元,则按照规定,养殖场在购入水产品并取得个体户开具的普通发票时计算出可 扣除的进项税额为: 进项税额=2300 ×10%=230元 则在会计核算时可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 207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30 贷:现金 2300 4.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确定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 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不包括随运费支付的装卸费、 保险费等杂费),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项,其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运费金额×7% 纳税人外购、销售免税货物时所支付的运费不能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按照规定,上述所称的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 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运杂费;上述所称的运 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 以及从事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其发货人、 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 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按照 税法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运发票不包括企业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按照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和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管道运输 费用,可以根据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 按7%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承例1]志远农场罐头厂收到外地某工厂发来的包装物一批。合同规定采用委托收 款方式结算,2月3日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付运费的运费收据,发票注 明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价税合计为234000元;运费收据注明运输费 为4000元。 在这项业务中,对于运输费,按7%扣除率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为280元(4000× 7%)。则总的销项税额为34280元(34000+280)。 在具体核算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包装物 20372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280 贷:应付账款——x x工厂 238000 和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相同,按照规定,农业企业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也 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于货物尚未到达企业 或者尚未验收入库的,按照规定,运输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作为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予 以抵扣。在月末申报纳税时,对于尚未到达企业或者尚未验收入库货物的进项税额, 如果已经计入当期进项税额之中的,应当将这部分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同样也可以采用如下三种处理方法:一种是所有运输费都 在货物验收入库后进行账务处理,相应地账面上确认的进项税额都是货物已经验收入 库后的进项税额,在月末可以直接根据账面确认的进项税额申报纳税;另一种是所有 运输费均按常规进行账务处理,月未在申报纳税时对于尚未验收入库货物运输费的进 项税额,可以编制红字凭证冲减,月初再编制蓝字凭证冲回来;第三种是平时按常规 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月末尚未验收入库货物的运输费,暂不作账务处理,这样月末账 面上确认的进项税额全部是验收入库货物运输费的进项税额,申报纳税时可直接根据 账面进项税额申报纳税。 [承例1]2月22日,志远农场罐头厂向外某单位销售罐头一批,合同规定由志远农 场支付商品的运输费。志远农场实际支付运输费600元。 按照规定,农业企业销售商品所发生的运输费,也可以按7%计算进项税额。则在 该项业务中,志远农场可以计算进项税额为: 进项税额=600 × 7%=42元 在实际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以根据运费收据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 55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 贷:银行存款 600 5.购入水、电、气进项税额的确定 农业企业在从事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业务过程中,向有关单位购买电、水、煤气、 天然气、暖气等,与购买其他材料、商品一样,也应当根据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注明的增值税额确定进项税额。 [承例1]2月28日,志远农场罐头厂支付本月电费、水费和暖气费,其中电费56160 元(销售额为48000元,增值税额为8160元)、水费22600元(销售额为20 000元,增值税 额为2600元)、取暖费4520元(销售额为4000元,增值税额为520元)。 农业企业在支付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业务的电费、水费、暖气费等费用时,应当 根据有关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本期购买电、水、暖气等所能抵扣的进项 税额。在本项业务中,志远农场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罐头加工厂本月支付的电费、 水费和暖气费所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为8160元、2600元和520元,合计为11280元。 在具体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7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280 贷:银行存款 83280 6.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的确定 农业企业的工业生产部门和商品流通部门接受其他单位提供应税劳务(指加工和修 理、修配劳务),和购买货物一样,应当根据对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进项税 额。 [承例1]4月15日,志远罐头厂生产设备损坏,委托某修理厂进行修理,支付修理 费18720元,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6000元,增值税额为 2720元。 按照规定,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应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相应地,接受其他单位提 供的修理修配劳务,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应当确认为进项税额。在该项业务中,志远农 场罐头厂应当确认进项税额2720元。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20 贷:银行存款 18720 [承例2]12月23日,夜明珠水产养殖场门市部收到委托某首饰厂加工的珍珠项链一 批,实际支付加工费4000元。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3418.80元,增 值税额为581.20元。和接受修理修配劳务一样,农业企业的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部门 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加工劳务,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应当确认为进项税额。在该项业务 中,养殖场门市部应当确认进项税额581.20元。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3418.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81.20 贷:银行存款 4000 按照规定,农业企业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部门接受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 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于接受应税劳务但尚未支付款项的,按照规定,其 进项税额不得作为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在月末申报纳税时,对于尚未付款 的劳务费的进项税额,如果已经计入当期进项税额之中的,应当将这部分进项税额从 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同样也可以来用如下三种处理方法:一种是所有应税劳务 都在付款后进行账务处理,相应地账面上确认的进项税额都是支付款项后的进项税额, 在月末可以直接根据账面确认的进项税额申报纳税;另一种是所有应税劳务均按常规 进行账务处理,月末在申报纳税时对于尚未支付款项的劳务费的进项税额,可以编制 红字凭证冲减,月初再编制蓝字凭证冲回来;第三种是平时按常规进行账务处理,对 于月末支付款项的应税劳务,暂不作账务处理,这样月末账面上确认的进项税额全部 是支付款项的劳务费的进项税额,申报纳税时可直接根据账面进项税额申报纳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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