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理税顾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举例(4)
录入时间:2002-01-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2/2002信息】 5.广告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销售费
用。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广告
费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已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广告费的差额即为广告费纳税调整增
加额。
[承例14]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1月份实现经营收入为28000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6200000元,销售(营业)收入为33200000元,发生广
告宣传费为1000000元,其中广告费支出为780000元,业务宣传费为2
2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
业)收入8%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则;
准予扣除的广告费=33200000×8%
=2656000元
由于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低于扣除限额,则当月发生的广告费可全部在税前扣除。
按照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范
围内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结转下年,则:
当年准予扣除的业务宣传费=33200000×5‰
=166000元
其余54000元(220000-166000)不得税前扣除,也不得结转
下年。
广告费宣传费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54000元
[承例15]北国房地产开发公司2001年发生广告费支出942.5万元
(其中包括业务宣传费支出99万元)。该公司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8400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193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为2011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
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则;
准予扣除的广告费=20110×8%
=1608.8万元
由于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低于扣除限额,则当年发生的广告费全部可在税前扣除。
当年准予扣除的业务宣传费=20110×5‰
=100.55万元
由于实际发生的业务宣传费为99万元,低于准予扣除的限额,则当年发生的9
9万元业务宣传费可以全部扣除。
6.赞助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赞助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是,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则已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
的赞助支出应全部为赞助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5]北国房地产开发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赞助支出为40万元,则:
赞助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40万元
7.捐赠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捐赠支出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是,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捐赠支出才能在税前扣
除,其与已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捐赠额的差额即为捐赠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5]北国房地产开发公司本年度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向贫困地区捐赠1
00万元,用于建立希望小学。按照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3%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为4117.5万元,则当年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
为:
4117.5+100=4217.5万元
4217.5×3%=126.525万元
则企业当年的100万元捐赠,全部可以在税前扣除。
8.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折旧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如工程施工、
工业生产、机械作业、辅助生产、管理费用等,而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额则根据
发生额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等。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
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折旧和摊销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超出其规定范围和标准,
其差额即为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5]北国房地产开发公司上一年度兼并某企业,其支付的现金大于该企
业的净资产,形成300万元的商誉,计入无形资产,在10年内分期摊销,每年摊
销30万元。而按照税法规定,商誉不得摊销,则这30万元无形资产摊销不得在税
前扣除,成为纳税调整增加额。即:
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30万元
[例17]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月份投入设备一台,价值1
20万元,残值率为5%。企业为加速折旧,折旧年限选为5年,每年提取折旧
22.8万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而按财务制度和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10年以上,
每年应计提折旧额为11.4万元。则:
允许扣除的折旧额=114000元
折旧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228000-114000
=114000元
9.坏账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采用直接转销法的企业,其坏账损失根据实际发生额直接
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
准内的坏账损失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坏账损失的差额即为坏账
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7]该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管理费用中有坏账损失200000元,其中
有180000元为子公司所欠货款三年以上而被确认为坏账。按照税法规定,关联
企业的往来款项不得确认为坏账损失,则这180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则:
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200000-180000
=20000元
坏账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200000-20000
=180000元
10.坏账准备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采用备抵法的企业,其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
只有增提的坏账准备才能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
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提取的坏账准备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管理费用项
目的坏账准备的差额即为坏账准备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5]北国房地产开发公司年末“应收账款”账户余额为1050万元,
其中有400万元为母公司所欠货款。“应收票据”账户余额250万元,“坏账准
备”账户有借方余额6.75万元,企业按规定增提坏账准备12万元。按照税法规
定,关联企业的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而应收票据则可提取坏账准备,则;
允许扣除的坏账准备提取额=(1050-400+250)×5‰+6.75
=11.25万元
坏账准备纳税调整增加额=12-11.25
=0.75万元
11.罚金、罚款和滞纳金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罚金、罚款和滞纳金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但
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内的罚金、罚款和滞纳
金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的罚金、罚款和滞纳金的差额即为
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4]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1月份营业外支出中有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向有
关部门支付罚款360000元,因违反合同规定向其他企业支付违约金34000
0元。按照规定,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等可以扣除,而因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340
000元准予扣除,而向有关部门支付的罚款360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承例15]北国房地产开发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向有关部门支付罚款4
0万元,因违反合同而支付违约金和罚款30万元。同样,其支付的违约金和罚款3
0万元准予扣除,而向有关部门支付的罚款4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12.存货跌价准备金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于中期期末或年度
终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存货跌价损失,直接冲减当期利润。但是,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已经计入存货跌价损
失项目的存货跌价准备即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7]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损益表中有存货跌价损失60000元,
直接冲减当年利润总额。在计税时,这60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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