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的单位应纳土地使用税
录入时间:2001-11-12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2/2001信息】 某乡镇兽医站是一个直接为农民,为发展
畜牧业生产服务的事业性单位,为什么当地地税部门对该兽医站的办公房、住房等每
年征收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
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
税的纳税义务人”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
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规定,该单位若是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其
办公、生产、生活用地都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
年计算,分期缴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