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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1-11-08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8/2001信息】 某外商独资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经常从国外进口原材料、产成品等,按不同税率缴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在销 售这些成品或由原材料加工成的产品时,还要按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这是否存 在重复纳税问题,这中间能否进行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外商独资企业)是否享有出口 退税优惠政策。 该外商独资企业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因为,从国外进口的原材料及产成品所要 缴纳的关税,按税法规定一律计入进口货物的采购成本。又因为该外商投资企业是属 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在报关时不允许抵扣,而应计入成本进行核 算。 税法规定,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 产货物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h2001100301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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