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铁路建设债券缴利息税吗
录入时间:2001-09-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5/2001信息】 某人是一名退休干部,前年,该人购买了
4000元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但今年2月初债券到期后,银行却代扣了利息税。《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
得税”,该人清楚记得铁道部发行公告中曾称“债券购买者不承担利息所得税”。请
问,这是否是银行代扣代缴错误,购买铁路建设债券要缴利息税吗?
答:银行代扣代缴利息税的做法是正确的。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函[1999]738号
文中明确指出:“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属于企业债券,不属于财政部发生的债券和经
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因此,个人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而取得的利息不属于
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必须依照个人所得税的
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文件还规定,债券
持有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发行债券的单位在债券持有人兑现时代扣代缴。发
行债券的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税款或为纳税人承担税款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第四
十七条的规定,由发行债券的单位缴纳应扣税款。因此,银行代扣该人利息税的做法
有法律依据,没有代扣错误。购买铁路建设债券同其他储蓄一样,应足额缴纳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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