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房产对外投资收取固定利润的业务应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1-08-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31/2001信息】 关于企业以房产对外投资,收取固定利润
的业务,是由投资方按收入缴纳房产税,还是由被投资方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有
不同意见。请予以解答。
将房产以租赁方式投资入股,不动产的所有权仍属于投资方。投资方收取固定利
润,不承担投资风险,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因此,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投资方。投资方应以房
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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