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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 你该交多少

录入时间:2001-02-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8/2001信息】 2000年11月16日,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 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消费 者购买汽车、摩托车等都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10%的车辆购置税。购车要纳税的消息 让车市一下子热闹起来,许多人都以为此举可能带来额外负担而考虑是否要买车。 一时间,车辆购置税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话题 一、开征车辆购置税意义重大 过去买车要先交了购置费才能上牌照,而从今年1月1日起是先交了购五税再上牌 照,这一字之差却有不同的意义。首先,国家将车辆购置费改为车辆购置税,通过税 收条例这样一种形式予以公布,并依照《税收征管法》进行征收管理,加大了组织征 收的刚性和力度,与“费”相比,更加严肃,也更加严格,同时也更为透明。其次, 车辆购置费改为车辆购置税后,税务部门实行规范化的管理,条例规定了统一税率和 计税方法,这样可以避免政出多门,防止各级地方政府层层加码,减轻各行各业购车 者的负担。第三,以车辆购置税的面目出现,可以增强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功能,有利 于车辆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个领域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车辆购置税属中央级收入,有利于国家重点统筹发展交通事业资金,有利于国家西部 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二、车辆购置税不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开征车辆购置税后,是否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这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条例 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与原来的车辆购置费的费率相同,不会增加消费者 的负担。而且从计税的基础来看,收费的时候,计费基础是汽车零售价加增值税;现 改为税后,计税基础是消费者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包括增值税款,计税价格比计费价格缩小,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者负担也比原来 减少了。 三、怎样计算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由购置车辆的计税价格、税 率加以确定,税率是应征车辆计税价格的10%。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规定确定: 消费者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消费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和消费税三项的合计 数。 消费者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 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价格确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价格,由国家税务局参照 其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分别加以确定。当消费者申报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 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四、消费者购车后应先交税再上牌照 消费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 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然后纳税人持税务机关出具 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车辆购置税实 行一次性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缴纳车辆购置税。 五、哪些车辆可以免税 如果购买以下这些车辆,你就可以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待遇:外国驻华使馆、 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列入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国务院规定 的其他减免税车辆。 如果减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减免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 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at20010105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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