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服务性企业如何享受减免优惠?该企业应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1-02-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9/2001信息】 问:一、我公司属劳动就业服务性企业,
经自检认为符合减免税条件,但一直未享受优惠政策,不知该怎么办;
二、我公司属集体企业,主要业务是电力安装工程业、电力修造、校验建筑装潢
业以及宾馆服务。请问,我们应向哪个税务机关纳税。
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规定,劳动就业服
务企业享受所得税政策优惠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必须符合规定的条
件并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才能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你公司为何未享受减
免优惠,怎样才能享受减免优惠,请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反映,了解有关情况。新办
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
征所得税。它是指:
(1)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
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
公式为: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当年
安置待业人员人数)×100%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
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
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100%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
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和《营业税目税率表》规定,你公司主要经营电力安装
工程作业、校验服务、建筑装潢业、宾馆服务业均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你
公司应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
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的规
定,你公司从事电力修造业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你公司又是增值税的纳
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你公司应将电力修造业务与其他业务区分开单独核算,
分别向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地方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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