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素、硫酸和石灰这些产品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录入时间:2001-02-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9/2001信息】 问:请问尿素、硫酸和石灰这些产品的适
用税率是多少?
答:财税字[1998]78号文件规定,对原生产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
肥产品的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生产销售的尿素、磷铵和硫磷铵免征增值税。
财税字[2000]069号对此问题进一步明确: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尿素、磷铵和硫
磷铵,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产品是指企业停止生产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
镁磷肥产品后,在改产尿素、磷铵和硫磷铵当年,生产设备所达设计能力内生产的上
述产品。对改产以后再扩产和扩建生产销售的上述产品,不得给予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94)财税字第022号明确,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
对硫酸没有特殊规定,税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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