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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硫酸和石灰这些产品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录入时间:2001-02-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9/2001信息】 问:请问尿素、硫酸和石灰这些产品的适 用税率是多少?   答:财税字[1998]78号文件规定,对原生产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 肥产品的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生产销售的尿素、磷铵和硫磷铵免征增值税。 财税字[2000]069号对此问题进一步明确: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尿素、磷铵和硫 磷铵,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产品是指企业停止生产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 镁磷肥产品后,在改产尿素、磷铵和硫磷铵当年,生产设备所达设计能力内生产的上 述产品。对改产以后再扩产和扩建生产销售的上述产品,不得给予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94)财税字第022号明确,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 对硫酸没有特殊规定,税率为1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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