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
录入时间:2000-12-18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8/2000信息】 《山东税务纵横》2000年第1期在“每期
一题”栏目刊登一题:“某演员出场费收入22000元,由演出主办单位代付个人所得
税……”文章指出,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必须运用国
税发(1996)161号文件规定而不能用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计算的理由,在此不
再赘述。
其实这道题给出的不含税收入额22000元很巧妙,我们一看便知套用公式时应用
30%的税率计算。假设不含税收入额是20500元就不那么容易了,到底用30%还是20
%的税率?我们只有在反复地套用公式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进行比较后,才能确
定用哪个税率。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事先并不知道不含税所得额,知
道的仅是不含税收入额,根本无法从税率表中直观地查出适用税率。因此,有必要按
不含税收入划分级距。
1.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在3200元以下,税率固定为20%,公式可简化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20%)=(不含税收入额-800)÷0.8
此时,不含税收入额在3360元以下,含税收入额在4000元以下。
2.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在3200元至20000元之间,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
则计算公式简化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0)×(1-20%)]÷[1-20%×(1-20%)]=不
含税收入额÷1.05
当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时,不含税收入额=20000×1.05=21000元,则不含
税收入额的级距为3360元至21000元。
3.当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0元至50000元时,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则计算公式简化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2000)×(1-20%)]÷[1-30%×(1-20%)]
=(不含税收入额-2000)÷0.95
当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元时,不含税收入额=50000×0.95+2000=49500元,
则对应不含税收入级距为21000元至49500元。
4.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额在49500元以上的,税率
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则计算公式简化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7000)×(1-20%)]÷[1-40%×(1-20%)]
-(不含税收入额-7000)÷0.85
以上结论可归纳列表如下:
不含税收入 应纳税所 税率 速算扣 应纳税所得
(设为A)级距 得级距 % 除数 额计算公式
不超过3360元的 不超过3200元的 20 0 (A-800)÷0.8
3360元以上不超 3200元以上不超
过21000元的 过20000元的 20 0 A÷1.05
超过21000元至 超过20000元至
49500元的部分 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A-2000)÷0.95
超过49500元 超过50000元
的部分 的部分 40 7000 (A-7000)÷0.85
(ai2000060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