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何时可加速折旧
录入时间:2000-08-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3/2000信息】 我公司是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主要经
营定州至野北51Km公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性收费、管理及养护,总投资为1.3
亿元,合作期满归中方所有,经营年限为16年。请问,我公司能否按16年对定州
至野北51Km公路进行加速折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短折旧年限为二十年”,第四十条第三款又有一补
充规定,“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包括: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
作期比本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短,并在合作期满后归中方合作者所有的固
定资产”。所以,根据规定,你公司的固定资产可以按16年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