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税务代理是违规行为
录入时间:2000-07-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7/2000信息】 今年税务年检,某公司被税务机关要求缴
纳2000元咨询费,可是其并不明白向他们咨询了什么,而且不许支票结算,务必要带
现金。专管员开出的是"某税务师事务所"的收据。请问这样的收费合理与否?该公司是
否也应缴?
1.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是本职工作的基本要求,不允许收费。
2.正式税务干部不能从事税务代理。1999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整顿
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已作了明文规定。
3.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
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因此对强行税务代
理行为应坚决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