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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原因的新办企业“开业之日”怎样确定?

录入时间:2000-07-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8/2000信息】 新办企业的开业时间原则上以企业新办时 领取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社团法人登记证(以下简称证照)上的日期。个别纳税人由于 特殊原因,领取证照前已经试营业并取得收入,或者领取证照后较长时间才正式经营 取得收入,经减免税的有权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亦可以纳税人开出的第一张经营发票 的日期为开业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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