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投资抵免政策,可以帮企业走出困境
录入时间:2000-05-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0/2000信息】 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技术改
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以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投资,
促进产品结构调整,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根据通知规定,从事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用银行贷款或企业自筹资金购进技改项目所需国产
设备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
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不足抵免,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
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
不超过五年。如果企业设备购置前一年为亏损,其投资抵免年限内实现的利润先
用于弥补亏损,弥补后应缴企业所得税可用于抵免国产设备投资额。有了这一新
政策后,企业在进行改造时应如何选择具体的投资方案呢?本文以一企业的具体
案例加以说明?(例子中企业名称略去,数字为大概数)。
某生产企业在设备购置前一年累计亏损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
设备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销售不出去。为改变这种状况,该企业自筹资
金2000万元。经过周密的市场调查和测算,获得两个方案。一是,用于企业
内部技术改造,二是,对外投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使企业早日扭亏为盈。这样,
企业就面临着从上述两方案中选择一个较好方案的问题。
假设两个方案五年内销售收入、应缴流转税及附税、各项费用、税前利润基
本一致,采用方案一,企业所得税税率33%;采用方案二,企业所得税税率
15%,我们在对这两个方案应缴企业所得税税额和税后利润比较中,可作出对
两方案的评判。
方案一
企业自筹资金2000万元,其中1200万元用于购买国内固定资产设备,
该项投资全部用于企业内部设备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含量,计划当年改造,当年
投产,当年见效。投产后前三年新增利润300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第四年新增利润800万元,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企业固定资产设备投
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
免。该项目可抵免企业所得税480(1200×40%)万元。因此,第四年
应缴所得税264万元全部用于抵免设备投资款,企业实际净利润仍为800万
元。第五年新增利润700万元,应缴所得税231万元,其中216万元仍用
于抵免设备投资款,15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实际净利润为685(70
0-15)万元。在这五年中该项目累计实现新增利润4500万元,除300
0万元用于弥补亏损外,实际缴纳所得税只有15[(4500-3000)×
33%-480]万元,留给企业净利润1485万元。
方案二
企业自筹资金2000万元,在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投资新办高新
技术产业。按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产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
得税两年,并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项目前两年所获的利润175
0万元分回后可全部用于弥补亏损(财税字[1997]22号文)。第三年实
现税前利润1250万元,按规定缴纳187.5万元所得税,剩余的1062.
5万元用于弥补亏损。第四年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按规定缴纳120万元
所得税,187.5万元用于弥补亏损,留给企业净利润492.5万元。(国
税发?1994?229号文规定不再补税率差)。第五年实现税前利润700
万元,按规定缴纳105万元所得税,留给企业净利润595万元。在这五年中
方案二项目累计实现税前利润4500万元,与方案一项目相同。除3000万
元用于弥补亏损外,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12.5万元,留给企业净利润10
87.5万元。
通过比较可见,两个方案均享受国家不同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在企业亏
3000万元的前提下:首先,方案一的项目在前三年可用全部税前利润弥补亏
损;方案二的项目则从第三年开始要用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其次,方案一项目可享受所得税抵免设备投资款480万元,五年内累计缴
纳所得税只有15万元;方案二项目只享受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年到第
五年累计缴纳所得税412.5万元,两个项目所得税额相差397.5万元。
方案一项目相应增加了净利润,这给该企业今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留存资金。
(a20000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