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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教育储蓄就可免缴利息税吗?

录入时间:2000-03-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6/2000信息】 问:听说办理教育储蓄不但免征储蓄 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还可以享受利率优惠。于是我就为不满3周岁的女儿办理 了一份存期为3年、月存金额50元的教育储蓄,请问到期后我到底能不能享受这 些优惠?   答: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教育储蓄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享受教育储蓄利 率优惠的条件是:储户提供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相应 证明原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 的通知》(国税发[1999]180号)也明确指出: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储蓄存款 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 税。鉴于此,如果到期后不能提供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开具 的相应证明原件,您将无法享受上述优惠。     (a2000031500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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