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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税收负担问题分析

录入时间:2000-01-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5/2000信息】 税收负担问题,是税收制度的核心问 题。合理界定一定时期的税负水平,对于保证政府履行职能所需财力、促进经济 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一段时期以来,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 们:一方面企业负担沉重,生产经营困难,要求减负的呼声很高;另一方面国家 财政十分困难,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财政赤字不断增加,债务负 担日益沉重。因此,探究税收收入占GDP比重持续下降的原因,找出企业负担 重和财政困难并存的形成机制,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不仅必要而且相当 迫切。   一、对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判断分析   (一)宏观税负的含义及其衡量指标   宏观税负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税收总 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宏观税负的高低表明政府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集 中程度,也表明政府社会经济职能及财政功能的强弱。由于我国政府收入形式不 规范,单纯用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不能说明宏观税负问题,故在我国有三个 口径的宏观税负:    一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小口径的宏观税负。   二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中口径的宏观税负。这里的“财 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少量的其他收入(如国有企业收入、变卖公产收入等)。   三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大口径的宏观税负。这里的“政 府收入”,不仅包括“财政收入”,也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收取的不纳入财政 预算的预算外收入,以及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大口径的宏观 税负,全面反映了政府从微观经济主体取得收入的状况,真实地反映了政府的集 中程度。而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最能表明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因此,在分析我 国宏观税负时,需将小口径与大口径宏观税负综合考察。   (二)适度宏观税负水平的界定   1.宏观税负水平界定的理论标准   从理论上讲,要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在税收收入量的确定上应符合以下标 准:   (1)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2)满足政府最低支出标准。即能够维持政府正常行使职能的经费支出及 公共产品的最基本供给。   (3)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相结合,统筹安排。即要考虑政府收入中的非税 收入规模,使国民经济总体负担率处于合适水平。   (4)以一定时期剩余产品价值量为上限。即一定时期的税收总额,只能是 同期剩余产品价值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2.宏观税负水平界定的国际经验   早在1983年,前世界银行工业部顾问基思·马其顿采用实证分析方法, 对21个国家进行比较分析,揭示了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基本关系:税收 占GDP的比值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下降0.36个百分点;高税收 负担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通过对各种类型国家宏观税负水平的比较分析 可以看到,西方发达国家宏观税负水平是逐步上升的,目前的平均水平为30% 以上;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低于发达国家,一般在16%~20%之间。 从发展中国家税负水平看,在15%~25%区间较为适宜。   (三)对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评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1996年为10. 07%。这一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 均税负水平。在我国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均GDP水平有了较大增长的情况 下,宏观税负却降至历史最低点,是不正常的。从保证政府职能运转及满足公共 支出基本需要这一角度看,虽然我国的财政收支逐年增长,但政府履行职能的财 力却明显不足,财政赤字不断增加,政府投资严重不足,制约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宏观调控由于缺乏财力保障而欲调乏力,财政对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虽 然尽了最大努力,但仍难满足各方面需要。可以认为,我国目前的小口径宏观税 负水平与政府职能改造所要求的财力水平极不适应。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偏低。   但是,如果用税收收入加上财政收入退库、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外收入、制 度外收入这一大口径宏观税负进行比校分析,我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大约 在20%~25%之间,这一水平已超过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接近世界平均 水平。   总之,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情况是,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偏低,大口径宏观 税负水平偏高;财政困难实质上是一种结构性困难,即政府统一支配财力较少, 而政府控制之外的财力不少。要解决财政困难,必须集中财力、振兴财政,调整 政府收入结构,规范政府收入形式,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   根据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企业效益状况及大口径宏观税负的现实水平,参 考宏观税负水平界定的国际经验,我们认为,我国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水平应在2 0%左右较为合适,短期内也应提高到15%左右。   二、微观税负及企业负担的分析判断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税收和政府收入的主要承担者是企业。微观税负和企 业负担的轻重决定了税收收入和政府收入的高低,也决定了政府未来的收入水平。 通过对几个省市企业税收负担和企业负担情况的调查,有以下特点:   (一)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并没有达到税制设置的标准负担,实际税负低于 名义税率,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不重。   (二)1991年~1996年,除少数年份外,我国宏观税负与企业微观 税负呈同步下降趋势,且降速较快。   (三)目前我国的企业税收负担并不重,但税费合计的总负担不轻,根源在 于税外收费。   三、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下降的原因分析   (一)分配秩序混乱。据财政部不完全统计,截至1996年,全国性及中 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344项,地方收费项目多少不一,最多的省达4 70项,最少的省也有50多项。全国各类基金项目共计421项,其中375 项基金为省级政府越权设立。1996年全国收费、基金收入总额为3621. 9亿元(不含社会保障基金1014.7亿元),扣除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取消的 收费、基金数额,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46%。过多的收费侵蚀了税基,特别 是在先收费、后征税,税“软”费“硬”的情况下,形成了“费挤税”、费大于 税的状况,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同时,收费过多过滥,加重了企业 负担,使本已资金短缺的企业雪上加霜,抑制了企业的发展,有可能导致企业未 来纳税能力下降。并且由于税费不分,企业在抵制收费的同时,往往抵制纳税, 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二)结构性因素影响。突出表现在我国的税收政策没有跟随经济结构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引起宏观税负持续下降。   一是所有制结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国有经济迅猛发展,非国有企 业创造的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从1985年的35.13%上升到199 6年的71.52%。而国有企业的这一比重却由1985年的64.86%下 降为1996年的28.48%,但国有经济却承担了财政收入的70%以上, 来自非国有经济的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形成了增长较快的非公有制经 济税负轻、增长较慢的国有经济税负重的格局。   二是产业结构变化。1995年我国第一、第三产业的GDP构成分别为1 9.6%和31.3%,而税负水平分别为2.77%和3.09%。近年来发 展较快的第一、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过小导致宏观税负下降。   三是收入分配结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国民收入最终分配结果,1978年国家、集体、居民分 别为31.6%、17.9%、50.5%,1995年变为14.1%、16. 8%、69.1%。我国目前的居民所得分配率,比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其他国 家都要高,而来自居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一直很低,1997年仅为同期 工商税收的3.43%。在收入分配向居民转移过程中,居民纳税过少,造成宏 观税负下降。   (三)税收优惠政策过多。我国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促进了 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税基变窄,宏观税负下降。现行税收优惠 政策除了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外,还对第一批境外上市公司,经济特区、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等实行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除此之外,外资企业 还享有许多特殊的优惠减免。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率仅为8%~9%。在出 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税收优惠与减免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没有跟上,越权减免、 任意减免、变相减免税行为仍有发生。税收优惠过多、管理失控导致税收流失、 宏观税负降低。     (四)税收征管因素影响。据专家测算,近年来我国每年的税收流失大约在 1000亿元左右,也有专家估算在2500亿元~3000亿元之间。产生这 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征管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1994年税制改革把税 收管理权集中在中央,但各地仍越权制定了一些违反税法规定的征收管理办法。 据统计,国家税务总局在1996年执法检查中共查出违反税法统一规定的涉税 文件901份。局部利益的制衡,使一部分税收应收未收。税收征管手段滞后, 对纳税人偷、逃、抗、骗、欠税等行为对策无力,处罚力度不够造成税收流失, 导致宏观税负下降。   四、调整我国目前税负水平的对策建议   总的看来,我国目前的税负状况是,小口径宏观税负偏低,大口径宏观税负 偏高;企业微观税负偏轻,企业总体负担偏重。据此,应在适当调高企业税负的 基础上,将小口径宏观税负由目前的10%提高到15%~20%,同时,降低 大口径宏观税负,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一)调整税费关系,规范政府收入形式,构筑良好公共分配秩序。   (二)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强化个人所得税管理,理顺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关 系。   (三)规范各种税收优惠与减免。   (四)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制。   (五)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减少税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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