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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纳税评估中核实企业接受返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录入时间:2000-01-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4/2000信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目前,各式各样的促销手段日趋活跃,返利销售就是其中的一种。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国税发(1997)167号通知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 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 税金中予以冲减。但是,目前,我们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不少企业从供货方 收取的销售返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以此偷逃税款,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有返利销售的企业一般是平销经营或微利经营,销售形势好,进销均衡。但 是,因进货成本高,毛利率低,造成税负率很低,企业往往是零负申报或低税负 申报。当定期收到返利时,企业某几项财务指标会有较大变化。具体表现为以下 几种情况:   一、返利挂往来帐,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存在这种情况的企业,由于把返利挂入往来帐,“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 收款”帐户余额会明显增加,我们在纳税评估中,可以从以下问题中确定出该疑 点。(1)应税销售额与应纳税额增长不同步。(2)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差异率低于 其下限。(3)销售毛利率较低。(4)其他应付款期末数额较大。例如,我们在对某商 业企业进行评估时,就发现企业存在以上四个问题,我们初审确定该企业存在接 受返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疑点。针对上述疑点,我们通过与企业财务人员约谈, 以及企业提供帐簿凭证等资料核实,证实企业收到返利163383.00元,列入了“ 其他应付款”科目,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企业以此偷逃税款27775.12元。   二、返利冲减经营费用,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存在这种情况的企业,由于将收到返利冲减了销售费用,而未作进项税额转 出,造成企业销售费用比上期明显下降,销售利润率明显上升。我们在评估中,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确定该疑点。(1)应税销售额与应纳税额增长不同步。(2)税负率 低于正常峰值,差异率低于下限。(3)销售费用比上期明显下降。(4)销售毛利率较 低。(5)本期销售利润率明显高于上期水平。例如, 我们在对某商业企业进行评估 时,发现企业存在以上五个问题,我们初审确定该企业存在接受返利未作进项税 额转出疑点。针对该项疑点,我们与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约谈,询问企业本期经营 费用减少的原因,企业通过提供帐簿、凭证举证资料核实,证实企业将返利1057 04.71 元, 冲减了经营费用, 未用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以此偷逃税款17969. 80元。   三、返利冲减进货成本,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存在这种情况的企业,由于以返利冲减了进项成本,往往是当前进货成本明 显下降,购入应税货物与提取进项税额不符。在评估工作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 方面确定该疑点。(1)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差异率低于其下限。(2)销售利润率明 显高于上期水平。(3)存货期末余额明显下降。(4)申报进项税额明显大于进项税额 控制数。例如:我们在评估某商业企业时,发现存在以上四个问题,我们初审确 定企业接受返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疑点,然后,我们对企业进行了实地核实,发 现企业购进商品685000元,同时企业收到返利316351元,发票抵扣联进项税额 为116450元。企业以此偷逃税款53779.67元。   四、接受实物返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实物返利的形式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馈赠固定资产,二是馈赠福利品,二 是返还商品。第一种情况会引起固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第二种情况会 引起应付福利费的增加。第三种情况企业一般是收到返利商品及销售时都不入帐, 形成体外循环,造成库存商品帐实严重不符。因此,我们在评估工作中可以通过 以下线索确定核实该项疑点。(一)通过现有资料分析发现疑点。(1) 税负率低于正 常峰值。(2)销售毛利率较低。( 3)固定资产、所有者权益等科目明显增加。(二)通 过到企业实地盘存,核实企业存货是否帐实相符,固定资产项目增加原因,应付 福利费科目的变化情况等。(三)通过到企业职工及群众中了解情况,发现线索。 例如,某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连续三个月负申报,主要经营彩电、冰 箱、空调等家用电器,进货渠道主要是青岛某电器厂。5至7月,正值空调销售旺 季,而企业仍然是负申报。于是,我们把该企业列入了重点评估对象。从该企业 的数据资料分析中发现,企业存在以下情况:(1)销售毛利率较低。(2)税负率低于 正常峰值。(3)固定资产及所有者权益项目期末数额明显增大。另外, 我们通过群 众反映了解到企业新购进一部桑塔那小轿车。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初审确定该企 业有接受返利实物疑点。针对上述疑点,我们通过与企业进行约谈及企业举证, 进一步核实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证实了企业接受某电器厂馈赠小轿车一部。企 业以此偷逃税款37400元。   针对以上问题,在日常税收征管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商业企业返利销 售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管理。一、严把监控关。税源监控岗位应定期对商业流通 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税源变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存在返利销售情况的企 业,返利的方式以及集中收回返利的时间和期限。二、严把申报关。申报征收岗 位应密切注意返利销售企业的申报情况,认真审核企业是否有接受返利未作进项 税额转出。三、严把评估关。纳税评估岗位应充分发挥微机评税的作用,针对返 利的不同情况,认真评析企业财务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的相关财务指标,找准返利 销售的疑点,然后顺藤摸瓜,通过约谈举证及实地核实进一步发现问题。四、严 把处罚关。税务稽查岗位应加大对偷逃税企业的处罚力度,对返利未作进项税额 转出屡纠不改的企业,严惩重罚,以罚促管。     (ai99111004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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