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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组承包人应办理税务登记证

录入时间:1999-11-23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3/99信息】 问:我县某国营商场实行柜组承包资任 制。柜组仍使用原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承包人向商场交一定数额的承包费,经营 成果归承包者所有。请问柜组承包人是否应单独办理税务登记?   答:根据《湖北省地方税收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类国有商业企业改制后的柜组承包人属于独立的纳税主体,应依法到税务机关 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核发税务登记证。        (k991105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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