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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补税款不享受先征后返政策

录入时间:1999-11-14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4/99信息】 某厂是一家享受先征后返政策的民政福 利企业。今年7月份,该厂申报纳税10万元,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该厂少 缴税款2万元,并于当日补缴入库。近日,该厂财务人员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款返 还时,要求将税款12万元全部返还。税务人员当即指出,所查补的2万元税款 不能享受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8]80号文《关于明确查补税款不得 享受先征后退政策批复》的规定:对于由税务机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审 计机关等执法机关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查补的增值税等各种税款,必须全部入库, 均不得执行由财政和税务机关给予返还的优惠政策。                                (a9911110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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