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花卉销售该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1999-11-10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9/99信息】 近日,我们在清查个体税收时,发现一
养花专业户从事花卉的批发和零售,一直缴纳着农业税,税务人员令其缴纳个人
所得税,不再缴纳农业税,这个业户感到不可理解,为什么不让缴农业税而要缴
纳个人所得税呢?
根据财税[1994]020号文件规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
养殖业、饲养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
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另据农业税法规
定,对花卉征税是在生产环节,而根据这个业户的情况看,只是倒卖花卉,并不
是农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应接受地税部门的管理,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收。 (aa99100600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