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械供销公司当月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多少?
录入时间:1999-10-21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2/99信息】 问:某机构供销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本月购进机床一批,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
7万元,已支付货款80万元,其余款项由于资金紧张,尚未支付,请问,本月
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多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1995]015号)文件规定: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货物付款后申
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者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
为一般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因此,该公司购进机床未付清货款以前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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