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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取得运输收入应缴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录入时间:1999-10-20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0/99信息】 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 车队主要为生产服务,偶尔对外承揽运输业务,这部分费用没有单独核算,取得 的运输收入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如缴增值税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 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 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的非应 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根据《增 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 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所以, 如对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d99101700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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