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10/19/99信息】 问:我厂是一农机配件生产销售企业,
近期以折扣方式销售配件一批,销售额86755元,折扣额2602.65元
(另开发票)。我们按销售额减折扣额84152.35元申报纳税,可国税部
门说此笔折扣额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请问为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
15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
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
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你厂申
报纳税时申报销售额应为86755元。 (a99101800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