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缴什么税
录入时间:1999-09-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6/99信息】 问:我行是私营股份制企业,虽开业不
久,生意很旺,但我们对受托拍卖的货物及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不知如
何缴税,缴什么税。请问:拍卖行取得的收入应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文件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
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增值税。
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
增值税。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你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应依据以上规定,分别向当地国税、地税申报缴纳增
值税、营业税。如属免税货物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税申请,经批准后方
可免征增值税。 (a99091500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