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单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录入时间:1999-08-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7/99信息】 问:我是一家县中心医院,主要职责是
治疗病人,同时向社会销售医疗器械和批发药品(各种制剂)。近日,国税部门
前来检查,对销售医疗器械及批发药品进行了补税,并且责令我们办理税务登记。
请问,我们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1998]81号)文件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
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所以,你们应该
办理税务登记。 (a99081600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