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站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录入时间:1999-08-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0/99信息】 问:日前,当地国税征收机关通知我单
位需办理税务登记。我单位只在系统范围内发生调拨生物制品和药械的业务往来。
请问,国税征收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
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
记。”你单位调拨生物制品和药械属销售货物行为,即发生了法律、法规规定的
应税收入,故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当地国税征收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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