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了发票抵扣联为什么还不能抵扣税款?
录入时间:1999-08-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2/99信息】 问:我是一工业企业的会计,今年4月
份,我单位从南方购进货物一批,由于没有全额付清厂家货款,只从销货方取得
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而未取得发票联。近日,国税稽查人员对我企业
纳税检查时指出:“取得的这张发票不能抵扣税款。”请问,税务人员所说的正
确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项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199
3]150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取得记账联或只取得抵扣联为
未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而对未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
购进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由此可见,你企业只取得了这张增值税专
用发票的抵扣联,不具备抵扣税款的条件。因此,税务人员所说的是正确的,希
望企业会计人员今后注意此类问题。 (aa99070700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