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缴纳客货两用车的车船使用税?
录入时间:1999-07-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1/99信息】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
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各省市的实施细则都对乘人汽车和载货汽车如何
缴纳车船使用税作了具体规定,但对客货两用车怎样缴税没有说明。请问应如何
缴纳客货两用车的车船使用税?
答:虽然《条例》中未对客货两用车如何缴纳车船使用税的问题作出具体规
定,但随后下发的《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
字(86)第008号]对这一问题予以了明确: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
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具体办法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一辆净载重量为2吨的客货两用车为例,假设当地每辆乘人汽车的年纳税
额为160元,载货汽车每吨年纳税额为30元,那么应对该两用车的载人部分
征收80元的税款,对其载货部分征收60元的税款,总计应对该两用车征收1
40元的税款。 (h990702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