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94年版专用发票为何不能抵扣?
录入时间:1999-07-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6/99信息】 问:最近,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来我单
位进行检查,从98年5月申报抵扣的进项发票中发现一张97年12月28日
开具的94年版专用发票,告诉我们这张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并做出了补税且进
行帐务调整的处理决定,请问稽查局这样做对吗?为什么?
答:稽查局这样处理是完全正确的,国家税务总局对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开具和申报抵扣时限在国税函发(1997)440号文中是这样规定的:
从1998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止开具1994年版专用发票,对纳税人
取得的1998年1月1日前开具的1994年版专用发票抵扣联,限于199
8年3月底以前申报有效。所以,稽查局对你单位所做的处理决定是有政策依据
的,是正确的。 (aa98110400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