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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抵顶税款的货物还应计提销项税

录入时间:1999-07-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5/99信息】 最近,宣化县某皮毛厂由于未按照税务 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被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拍卖了相当于24万元税款的库 存羊毛。拍卖后,企业会计在帐务处理时,只作了减少库存商品的帐务处理,而 未对该库存商品再作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额。   企业因违法被税务机关查封拍卖相当于税款的物品,其拍卖行为实质上是销 售货物行为,因为此时货物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 规定,此被拍卖的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因此,被拍卖抵顶税货物,被拍卖后, 在帐务处理时,还应计提销项税额。        (aa9809260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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