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抵顶税款的货物还应计提销项税
录入时间:1999-07-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5/99信息】 最近,宣化县某皮毛厂由于未按照税务
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被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拍卖了相当于24万元税款的库
存羊毛。拍卖后,企业会计在帐务处理时,只作了减少库存商品的帐务处理,而
未对该库存商品再作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额。
企业因违法被税务机关查封拍卖相当于税款的物品,其拍卖行为实质上是销
售货物行为,因为此时货物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
规定,此被拍卖的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因此,被拍卖抵顶税货物,被拍卖后,
在帐务处理时,还应计提销项税额。 (aa98092600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