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抵扣联如何装订?
录入时间:1999-07-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4/99信息】 问:某公司上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60张,本月需带专用发票抵扣联到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请问,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装订有何规定?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是纳税人的重要扣税凭证,为了便于保管,计
算稽核以及作为纳税资料上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装订:(一)抵扣联按取自一
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销售退回的顺序排列,一般按月装订。(二)每50
张抵扣联装订成一册,并在每张抵扣凭证右上角依次编号。(三)每册均应加装
封面,并在封面填写单位名称、本月总册数、本月张数、本册号码、汇总扣税额、
验票人等内容。 (aa9906230020311)